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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貧困人口納入三項制度保障
10月17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務院扶貧辦發布《關于堅決完成醫療保障脫貧攻堅硬任務的指導意見》。《意見》強調,到2020年穩定實現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是貧困人口脫貧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標。各地要將確保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項制度保障范圍作為醫療保障脫貧攻堅硬任務。
《意見》強調,統籌地區醫保部門要會同扶貧部門摸實貧困人口底數,抓實抓好參保工作,落實資助參保政策。落實參保狀態核查責任,逐戶、逐人摸準參保狀。實時將扶貧系統內核準身份信息的新增貧困人口納入保障范圍,切實解決因人口流動等原因導致的斷保、漏保問題。逐級上傳參保信息,并做好與同級扶貧部門信息比對、數據交換工作,確保人員身份、參保狀態等信息同步更新。
《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功能。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穩定住院待遇預期,完善門診統籌;普惠性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對貧困人口繼續執行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的傾斜政策,并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封頂線;醫療救助資金繼續向深度貧困地區傾斜,進一步提高醫療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做好新版國家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落地工作,加快推進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面,確保相關政策惠及貧困患者。
《意見》提出,妥善治理過度保障。各地要理清存在的醫保扶貧過度保障問題,分類做好整改工作。實行個人零繳費或零自付、突破基本醫保目錄范圍、脫離實際不可持續的,要及時糾正,立行立改;基本醫保向貧困人口實施特惠保障等混淆制度功能、三重保障制度外疊床架屋、隨意擴大受益范圍等靶點不聚焦的,要恢復三重保障制度各自功能定位,并于2020年年底前平穩過渡到現有三重制度框架內,同步做好資金并轉、政策對接、管理銜接,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截至2018年年底,貧困人口統計參保率達99.8%,基本實現應保盡保;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梯次減負,貧困人口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近80%;全國因病致貧貧困人口從2014年的2595.9萬人下降到514.6萬人。
編輯:劉暢
關鍵詞:貧困 困人 人口 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