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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分鐘刷出"10萬+" 群控軟件讓爆款網文輕松誕生
如今,短視頻平臺上的網紅節目動輒幾萬、幾十萬的點贊;一篇看似平淡無奇的微博文章可以贏得高達幾百萬、幾千萬的轉發、評論;一些營銷類微信公眾號的文章一不留神就是“10萬+”……
但你知道嗎?這些流量爆款,有的確實源于其內容優質,有的則是幾乎完全依賴某些“灰色手段”。
群控軟件讓爆款網文輕松誕生
一臺裝有“手機群控”軟件的電腦,與30部手機相連,將30個微信號一一在30部手機上登錄后,工作人員操作30個微信號搜索同一篇公眾號文章,點擊一下按鈕,30個微信號同時將文章打開。再點擊“一鍵轉發”按鈕,30個微信號的朋友圈便先后出現了對這篇文章的轉發。
這也就意味著,僅僅幾秒鐘時間內,該文章便獲得了30個閱讀量。“按這樣的方法去操作,刷出幾萬幾十萬點擊量都很容易,最多幾個小時。”有知情者說。
“上面就是造就‘10萬+’網文的灰色手段之一,即利用所謂的群控軟件等實現流量造假。”10月9日,北京理工大學計算機網絡與對抗研究所所長閆懷志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說,市面上此類軟件眾多,主要功能是社交軟件消息的自動群發、多群群發、定時發送朋友圈、關鍵詞回復等。這種方法可實現用一個終端軟件控制多臺智能終端進行消息群發等,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實現網文的自動推廣。
閆懷志介紹,群控軟件技術并不復雜,通常有兩種模式。早期的傳統群控是基于模擬點擊,被控手機連接上電腦之后,手機投屏到電腦上,通過電腦來操控手機及手機上的應用軟件。目前,常用的群控方式是基于底層數據傳輸,手機只要連網,就可以被群控軟件所控制,所有操作均通過數據傳輸模式,大大提高了效率。群控軟件通過底層定制,來模擬人工操作,實現控制社交軟件操作的每一個細節。使用新的群控軟件,可輕松實現1個群控軟件控制數百個社交軟件賬號,操作簡單便捷,成本低廉。
“10萬+”背后利益催生刷量黑產
“10萬+”網文究竟會帶來怎樣的利益,致使一些人不惜人力財力在各種平臺上造假?
對此,閆懷志表示,簡單來說,在“萬物互聯”和“流量為王”的時代,流量能帶來潛在利益甚至是流量經濟。因此,網絡流量注水早已是一個公開秘密,成為網絡經濟和數字經濟的毒瘤和公害。流量造假與相關環節深度捆綁,哪個平臺和產業都很難獨善其身。
閆懷志認為,在當下的網絡和融媒體時代,“10萬+”早已超出了閱讀量的內涵,而是內容質量、內容價值、推廣能力、營銷能力和受眾面等增值性指標的象征。網絡營銷軟文希望達到“10萬+”來擴大推廣面并獲得有效銷售業績;新聞媒體客戶端推送的新聞希望達到“10萬+”來擴大受眾面,甚至將此作為記者編輯的考核指標;國內某知名大學甚至規定,該校師生如在指定的媒體發表原創文章,閱讀量超過10萬,可等同于發表學術論文等。
“客觀來說,追求‘10萬+’本身并無可厚非。但是,如果將‘10萬+’捧上神壇,那必然有人會受流量競爭、惡意推廣等利益驅動,在各種平臺上造假,追求虛假的‘10萬+’流量數字,由
此催生大量的群控推廣軟件和流量推廣公司。”閆懷志強調。
就此問題,騰訊守護者計劃安全專家楊建認為,移動互聯網時代,流量為王,刷量黑產的存在,是基于刷量可能產生的巨額回報。以淘寶刷單為例,刷單的目的就是為了制造虛假的信用體系,讓不明就里的消費者對店鋪產生信任,從而更好的促成交易。而其他類型的刷量基本上也都是基于追求高曝光,高展示,再通過這些結果換取實際的經濟利益。
“在利潤驅動下,虛假流量現象幾乎已滲入互聯網世界的肌理,它可以是謠言制造機、評價作弊器,甚至是輿論風向標,對互聯網產業發展和意識形態安全已經產生了巨大的危害。”楊建說。
杜絕造假需完善網絡空間環境
面對這種赤裸裸造假,平臺及相關部門就沒有監管措施,只能放任自流嗎?
“各家網絡平臺會根據自身平臺的特點制定符合要求的技術手段用來監控刷量,同時對判定為刷量的記錄予以標記,從而使平臺上的閱讀量、轉發量、投票數等內容顯示為剔除了刷量記錄的真實數據,為網絡社會提供一個公平的環境。”楊建說,除此以外,網絡平臺可以使用賬號權限封禁、IP訪問封禁等技術手段來預防和懲處牟利造假的刷量行為。
在這方面,騰訊一直在積極研究,并根據具體的刷量行為判定打擊形式。楊建表示,以2018年守護者計劃十大案例之一的廣告聯盟黑產打擊為例。2018年10月,騰訊守護者計劃安全團隊協助廣州警方對廣告聯盟開發者虛假點擊刷量的黑產進行打擊,共搗毀作案窩點3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刑拘8人。經查,該團伙提交虛假APP鏈接,騙過平臺審核并獲取廣告位SDK,通過修改硬件和IP環境的方式,編寫腳本自行點擊廣告位,生成廣告點擊量,從而騙取廣告推廣費用,該行為降低了廣告推廣效果,給商戶造成嚴重損失并破壞了廣告行業的生態安全。
在閆懷志看來,流量造假最終是要通過網絡平臺來呈現效果的,因此網絡平臺守土有責,在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很多網絡平臺都制定了惡意流量監管策略,并采取了實際行動。而且,從技術上來說,刷單、刷榜等人為操縱流量行為的界定,也有一定的手段。但是,網絡平臺自身只能對數據流量異常行為和涉嫌偽造流量的賬號進行封號等技術性處理,對造假者的威懾力不夠,更不具備執法資格。
閆懷志認為,“10萬+”流量造假,短期內會造成各方面評價體系的混亂,導致各種形式的不公平現象;長期會造成整個網絡經濟的系統性生態災難,造假者也會成為受害者。但是流量造假的根本原因是其背后具有巨大的利益驅動。流量造假者造假成本低、受懲罰可能性小,因此很難從根本上杜絕。而流量造假久病難醫,網絡監管雖然難辭其咎,但是如果要讓網絡監管來當背鍋俠承擔全部責任,也有失公允。
“解決流量造假的最重要前提是建立和完善公平、公正、安全的網絡空間環境。這就需要從法律、法規、網絡運營、公眾等各個方面多管齊下,通過全空間、全平臺、全產業鏈的綜合治理,實現線上線下監管的無縫連接,特別是加大對惡意流量造假黑色產業鏈的打擊力度,讓刷量產業鏈各環節不必刷、不想刷、不能刷、不敢刷,為網絡空間和網絡經濟營造一個真正健康的生態和未來。”閆懷志說。
騰訊網絡安全與犯罪研究基地高級研究員姚理也表示,虛假流量之所以橫行,是因為虛假流量的相關環節,都已經產生了上癮式的流量依賴。這里切實存在監管取證難度大,涉及法律多,產業發展過快,對危害性認識不足等問題。除了加強法律監督,對刷量黑產治理還應進一步落實通信實名制,增強迭代技術識別技術,倡導多方共治,政府和產業攜手共同加強應對和打擊。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流量 軟件 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