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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深化藥品供應改革 建立短缺藥品監測制度
做好小品種、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實行短缺藥品監測信息每月零報告制度,深化藥品供應領域改革。這是南京市近日出臺的《南京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2019-2020年)》中要求的。
根據方案,南京將實現全市公立醫療機構短缺藥品監測直報工作全覆蓋。在省級《短缺藥品目錄》內藥品儲備供應的基礎上,完善市級和醫療機構分級短缺藥品儲備制度,確定市級短缺儲備目錄、計劃和承儲單位,落實儲備資金。健全短缺藥品部門聯動會商機制,通過協商調撥、責任約談和嚴格監管等綜合措施,切實提高短缺藥品供應保障能力。
同時,針對藥品和醫用耗材的采購情況,南京市明確要求,醫療機構簽訂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合同》和《廉潔購銷合同》,合理編報采購計劃,不得違價采購、標外采購、網下采購。
另外,南京市還要求,推動醫藥分開,醫療機構不得限制處方外流,患者可憑處方到藥店購藥。加大藥品市場調整力度,使藥店逐步成為向患者售藥和提供藥學服務的重要渠道。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強化價格、醫保、采購等政策的銜接。對價格上漲較快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出現社會集中反映價格問題的藥品實行價格備案管理。
編輯:劉暢
關鍵詞:藥品 短缺 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