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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發布中小學健康食堂標準
近日,湖北省衛生健康委、教育廳、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湖北省中小學校健康食堂標準》的通知,對中小學校食堂的設施布局、規范操作、營養健康指標等作出了明確要求,重點要做到“四有”。
通知明確,要在“明廚亮灶”的基礎上,突出營養健康理念和措施,重點做到“四有”,即有人,有專兼職的營養配餐人員(營養指導員),負責營養配餐或指導師生學生正確選餐,廚師應掌握制作低鹽少油菜肴技能;有措施,菜單上有低鹽少油菜品,菜譜標示菜品能量,有條件的餐飲(食堂)可標注各類營養成分和營養均衡的配餐建議,每周應公布學生餐帶量食譜和營養素供給量;有環境,餐廳(食堂)為無煙餐廳(食堂),有合理膳食等健康生活方式知識的宣傳氛圍和內容;有評估,開展健康食堂建設后,食堂就餐人群油、鹽攝入量得到一定程度控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支持,把學校健康食堂建設納入食品安全示范縣建設內容。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與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的溝通協作,按照部門職責和分工加強對學校健康食堂建設工作的指導。此外,各地在開展校園健康食堂建設工作的同時,要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合理膳食和營養健康相關知識。
編輯:劉暢
關鍵詞:健康 食堂 營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