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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加快完善巡游出租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
中新網北京8月31日電 (記者 程春雨)記者從第二屆巡游出租汽車改革發展政策研討會獲悉,交通運輸部及各級行業管理部門將綜合運用行政、經濟、信用、數字等監管服務手段,深化巡游出租車改革。改革的其中一個重點就是,加快完善巡游出租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科學制定、及時調整巡游出租車運價水平和結構。
交通運輸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全國共擁有出租汽車139萬輛,年完成客運量352億人次,占了整個全國城市客運量的28%。近年來網約車等交通運輸新業態快速發展,巡游出租車提供服務的客運量仍然占據了出租汽車行業總客運量的70%以上。
“為加快推進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城市交通管理處處長孟秋在會上表示,交通運輸部近期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指導各地研究推進巡游出租車行業的轉型升級,著力推進深化巡游出租車改革和新老業態融合發展。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公路交通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虞明遠稱,當前,巡游出租車的價格機制還不完善,包括定價機制不合理、調整機制僵化、調價的周期長、程序復雜等問題已經成為制約傳統巡游出租車轉型升級的最主要因素。
孟秋表示,加快理順巡游出租車運價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城市積極探索實行巡游出租車政府指導價,建立常態化的出租車運價評估、論證和調整機制,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市場供求關系的杠桿作用,推進巡游出租車價格根據市場變化調整,要加快完善巡游出租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健全價格規則、作價規則和價格規則,科學地制定,及時地調整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水平和運價結構。
據虞明遠介紹,陜西、內蒙古等地出臺相關文件,明確巡游出租車的運價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浙江是將巡游出租車的運價分基本運價和非基本運價,基本運價具體政府定價,非基本運價由協會來進行動態的調節。在城市方面,南京、蘇州實行全天候時距并計、調整返空里程等舉措,使得運價更加的合理和靈活;浙江龍泉和慶元等在試點巡游出租車價格的市場調節價。
2019年7月份,交通運輸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了《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意見》 提出,要建立完善巡游出租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并定期評估完善;網約車平臺公司應主動公開定價機制和動態加價機制,保持加價標準合理、相對穩定等要求。
虞明遠表示,應加快推動《意見》的出臺,同時要加快推動巡游出租車運價不納入政府定價的聽證目錄,逐步放松管制,為政府定價向政府指導價過渡創造積極的作用。另外,完善價格的動態調整機制,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建立巡游出租車的動態調整運價水平和結構。并探索推廣使用新型計價、計程設備,進而更好的推動指導價實施。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巡游 游出 出租車 運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