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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深化醫養“放管服”改革
記者近日從青海省衛生健康委了解到,該省深化醫療和養老服務“放管服”改革,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進一步促進醫養結合發展。
該省明確,支持醫療機構設立養老機構。醫療機構設立養老機構符合條件的,享受養老機構相關建設補貼、運營補貼和其他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支持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申請內部設置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的,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屬于社會辦醫范疇的,可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支持新建醫養結合機構。對于申辦人提出申請新舉辦醫養結合機構的,即同時提出申請舉辦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需根據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的類型、性質、規模向衛生健康、民政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申請。當地政務服務機構將實行“一個窗口”辦理,實現“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未設立政務服務機構的,由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聯合辦理工作機制和操作流程,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市場準入環境。
編輯:劉暢
關鍵詞:青海 醫養 養老機構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