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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城鄉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將實行均衡配置
新華社北京7月11日電(記者 王茜)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11日司法部法治調研局局長李明征在新聞發布會上對意見進行解讀時表示,城鄉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將實行均衡配置。
據介紹,目前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存在著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主要體現在法律服務水平在城鄉間、地域間、群體間的差異依然存在。
李明征介紹,意見著眼于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資源不平衡問題,提出均衡配置城鄉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資源的發展舉措。主要措施包括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法律援助范圍,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絡平臺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基層普法陣地、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司法所統籌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宣傳、基層法律服務、法律咨詢等功能,加快推進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大力發展縣域公證法律服務等。
意見還著眼于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薄弱環節,加強欠發達地區公共法律服務建設,解決地區不平衡問題。加強公共法律服務經費保障,并對欠發達地區特別是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予以傾斜。
意見還以特殊群體為重點對象,提出保障特殊群體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權益的舉措。將低收入群體、殘疾人、農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單親困難母親等特殊群體和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作為公共法律服務的重點對象,引導律師、公證員、司法鑒定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積極參與公益性法律服務,逐步完善公證機構、司法鑒定機構依法減免相關費用制度等。
據悉,意見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與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目標相適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法律服務 公共 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