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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擬修改人身險新型產品回訪規定
新華社北京5月24日電(記者 李延霞)為推動人身保險公司利用新技術創新服務形式,改善消費者體驗,中國銀保監會24日公布《關于修改<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對有關回訪的規定進行了修改。
銀保監會表示,回訪是為保護保險消費者利益,確保消費者本人投保并知悉合同主要內容的制度安排,在防范銷售誤導、管控保單真實性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廣泛應用,通過手機App、官方微信號等電子化方式進行回訪具備了技術基礎,市場主體采用電子化方式進行回訪的創新需求強烈。
據了解,現行監管制度要求,保險公司應在客戶猶豫期內對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新單進行回訪,對于新型人身保險產品應該首先采用電話回訪。2017年5月原中國保監會批復同意在北京地區對一年期以上人身險保單開展電子化回訪試點,取得了積極成效。
銀保監會表示,修改決定總結了北京地區試點經驗,將電子化回訪作為和電話回訪同等優先的回訪方式,并強調電子化回訪應該對客戶信息真實性進行驗證,確保投保人知悉合同主要內容和猶豫期等相關權利,對人身險保單電子化回訪工作在全國推開具有重要意義。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回訪 保監 銀保 修改 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