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尋醫·問藥>醫訊同期聲醫訊同期聲
城鄉居民醫保將有更多保障
5月10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發出《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鞏固提高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重點保障群眾負擔較重的多發病、慢性病;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于2020年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
《通知》明確,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降低并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貧困人口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
《通知》要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尚未完全整合統一的地區,今年年底前要實現兩項制度并軌運行向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過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統一規范大病保險籌資及待遇保障政策,推動統籌地區之間待遇保障標準和支付水平銜接平衡、大體一致。要根據《政府工作報告》及本通知提出的大病保險籌資和待遇政策調整任務,8月底前協商調整大病保險承辦委托合同,年底前按最新籌資標準完成撥付,確保政策、資金、服務落實到位。
《通知》提出,要健全醫保扶貧管理機制。要嚴格按照現有支付范圍和既定標準保障到位,不盲目提高標準、吊高胃口,防止“福利陷阱”和“待遇懸崖”問題。同時,要著眼促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長效機制。
據了解,《通知》落實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惠民政策要求,明確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標準整體提高60元,其中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首席記者葉龍杰)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醫保 保障 城鄉居民 提高 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