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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高管邀請“大師”作法驅邪 拜關公求轉運保平安
宜化集團前“掌門人”以“功臣”自居,不僅視集團為自己的“獨立王國”,還以違規收購、“內幕交易”等形式大肆攫取國家利益——
國有資產豈容肆意蠶食
辦案人員向蔣遠華宣布處分決定。
他曾經是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勞模,頭頂光環、意氣風發,卻因喪失黨性、違紀違法黯然落馬。
他,就是宜化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蔣遠華。他的嚴重違紀違法案,是近年來湖北省涉案金額最大、個人違紀違法所得最多、導致國有資產損失最嚴重的腐敗案。
一年前,湖北省紀委監委依紀依法對蔣遠華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結束了他在宜化集團長達17年的“掌舵”生涯。2018年9月,蔣遠華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不愿當黨委書記,只愿當老板”
蔣遠華1966年出生于湖北宜都一個農民家庭。曾幾何時,他也是一位追求進步的有志青年,也曾懷著滿腔熱情要振興國企。
2001年2月,年僅35歲的蔣遠華出任宜化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當時,宜化已連續虧損4年,職工每月只有350元生活費。學化學出身的蔣遠華,發揮所學專長,大膽改革,在集團各級黨組織和廣大干部職工共同努力下,企業迅速扭虧為盈。
面對成績,蔣遠華的內心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逐漸膨脹。他以挽救公司的“能人”“功臣”“英雄”自居,開始享受下屬的吹捧奉迎,驕傲自大、唯我獨尊的霸道作風和追逐奢華的享樂主義也日漸抬頭。
自2002年開始,他在宜化集團內部大肆操辦個人生日宴會,影響極壞。2015年4月,經他授意,公司辦公室以下屬企業房產推介會的名義在宜昌一處高檔別墅為他操辦生日宴。他和妻子柴某某以及公司高管、中層干部100多人欣然赴宴,宴會上播放宣揚對他個人崇拜的歌曲。整個活動花銷30多萬元,在集團報銷。
宜化集團為其量身定制了“董事長服務工作手冊”,要求秘書每天按“手冊”標準為其提供衣食住行全方位服務,就連什么時間服用多少蟲草燕窩等細節都規定得一清二楚。
蔣遠華早已忘卻了國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企業職工才是企業發展壯大真正的“功臣”,在企業內部大搞人身依附,把黨的領導變為他個人領導,虛化了企業黨的建設。他甚至口無遮攔地說:“我不愿當黨委書記,只愿當老板。”
拋棄信仰的蔣遠華在尋找封建迷信的精神慰藉上一路狂奔。從2008年開始,他每年都會到道觀燒香拜神,向道觀累計捐了110萬元的香火錢。2017年,新疆宜化公司連續發生安全事故,蔣遠華不從內部管理和設備維護上找原因,竟然歸結于風水問題,在公司內大擺風水陣,邀請“大師”作法驅邪,擺放風水石、麒麟和照妖鏡,組織班子成員集體跪拜關公像,以求轉運保平安。
違規收購,國企成了“家天下”
失去初心的蔣遠華,儼然視宜化為自己的“獨立王國”。他毫不掩飾自己要將集團管理變為“家天下”并從中積攢家業的念頭。
他違反干部管理制度先后安排妹妹、妻舅、侄女婿、原司機等20多名親戚親信出任公司高管、財務、銷售等關鍵部門和崗位,借此強化對公司的私人控制。
蔣遠華對中央規定置若罔聞,在國企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三重一大”問題上,不經集體研究,大搞“一言堂”。
2002年,集團想收購正在破產清算中的某化肥廠,未獲得宜昌市政府批準。蔣遠華當即拍板,由集團管理層、部門骨干和個別老板共同籌資,私下收購該化肥廠成立了化工工業有限公司,并安排多名業務骨干從集團虛假離職,組建管理團隊,打著集團的國企招牌拿到優質資源后,再交由該公司經營謀利。
據一名當時出資的高管透露,“到2008年市場行情一直較好,該公司每年利潤超過1億元,分紅非常可觀。”
正是這一次在收購化肥廠上嘗到了“刀尖上的甜頭”,使得蔣遠華膽子越來越大,一心癡迷于收購企業非法經營,中飽私囊。蔣遠華在懺悔書中說,“從2002開始,第一顆扣子就扣錯了,接下來的就都扣錯了。”
從2002年到2010年,蔣遠華復制該公司的模式,先后收購了10余家化肥、化工企業,急劇擴張自己的私營版圖,嚴重損害宜化集團的利益。除了非法經營同類產品,蔣遠華及其親屬還在各個關聯企業分干股、拿分紅,大肆索取和收受巨額賄賂。
2005年至2016年,蔣遠華利用擔任集團董事長、總經理的職務便利,為宜昌某公司在礦山入股、借款投資、分包開采等方面謀取巨額利益,伙同其妻收受巨額賄賂和干股分紅。
2006年至2010年,蔣遠華為北京某公司在股份轉讓等方面提供幫助、謀取利益,伙同其妻和特定關系人先后收受巨額股份轉讓款和好處費。
上梁不正下梁歪。正是源于蔣遠華的“言傳身教”,集團的眾多管理人員紛紛效仿,大肆攫取國家利益,集團陷入一片烏煙瘴氣。
挪用國資,大搞“內幕交易”
“名下持有5只股票。”2016年1月,蔣遠華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中如此填報。事實上,當時蔣遠華及其妻名下共有股票28只,市值都很高,僅一只股票市值就達1000余萬元。
問題的背后,是蔣遠華暗度陳倉,挪用國有資產大搞“內幕交易”。他利用宜化集團下屬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分紅送股內幕消息等,與公司多名高管密謀,挪用巨額資金進行相關股票交易謀利。2005年至2007年,在蔣遠華安排下,相關人員13次挪用宜化集團下屬公司或其控制的私營企業資金進入股市,通過與宜化集團高管無關聯的證券賬戶買賣湖北宜化股票,獲利豐厚。
他還瞞天過海,私設貿易公司“低買高賣”。蔣遠華利用國內對磷化肥銷售限價“商機”,在境外設貿易公司,私下倒賣宜化集團旗下磷化肥到國外以賺取價差。2006年至2011年,在蔣遠華安排下,宜化集團相關人員、利益關聯方在境外以個人名義注冊了6家貿易公司,通過承接海外磷化肥訂單,再從宜化集團下屬公司訂購磷化肥進行倒賣,獲取巨額利潤,全部作為宜化集團賬外資金留存海外,成為其個人掌控的資產。
黑幕遲早會被揭開,正義終究不會缺席。湖北省紀委監委查明,蔣遠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蠶食掏空國有資產花樣百出,涉案金額龐大,其中個人違紀違法所得特別巨大。
2018年9月,蔣遠華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被移送司法機關。
“我對不起國家,對不起黨組織,對不起我的家人,我愿把靈魂深處丑陋的一面赤裸裸地揭示出來,希望以我的慘痛教訓為其他國企領導人敲響警鐘。”蔣遠華在自悔書里寫道。(本報記者 陳孝輝 通訊員 楊宏斌 鐘璽瑋)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國企高管 “大師”作法驅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