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0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10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總理 李克強
2019年3月24日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 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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