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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
新華社南京4月6日電(記者 陳席元、眭黎曦)江蘇省教育廳近日發(fā)出通知,明確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tǒng)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堅決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沖擊。
通知要求,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guī)定,嚴禁以各種名義組織考試選擇學生。江蘇還將繼續(xù)壓縮義務教育學校特長生招生規(guī)模,至2020年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江蘇明確,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jù),或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以及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或捐資助學費。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guī)定,按課程標準嚴格執(zhí)行零起點教學要求,小學一年級要設置“幼小銜接”的過渡性活動課程。
所有高中學校(含民辦高中)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tǒng)一招生,嚴禁違規(guī)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qū)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要落實優(yōu)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政策,確保名額分配比例不低于70%,并進一步提高農(nóng)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升入優(yōu)質高中比例。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不得以境外教材代替國標教材。公辦普通高中“國際部”(或“境外課程班”)招生要納入統(tǒng)一招生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shù)原則上要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外籍人員子女學校不得招收或用變通辦法招收中國籍學生。
江蘇提出,要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公辦學校學位不足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民辦義務教育招生規(guī)模占比偏高的地方要增加公辦學校資源供給,合理調整招生計劃,堅決防止將政府舉辦義務教育的責任推向市場。
江蘇將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jīng)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jié)嚴重或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學校 招生 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