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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敲響“第一槌”
新華社北京3月27日電(記者 羅沙)最高人民法院27日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廈門盧卡斯汽車配件有限公司、廈門富可汽車配件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法國瓦萊奧清洗系統公司(VALEO SYSTEMES D’ESSUYAGE)、原審被告陳少強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知識產權法庭庭長、二級大法官羅東川擔任審判長,敲響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第一槌”。
據介紹,法國瓦萊奧公司系“機動車輛的刮水器的連接器及相應的連接裝置”中國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法國瓦萊奧公司向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起訴稱,盧卡斯公司、富可公司未經許可制造、銷售、許諾銷售,陳少強制造、銷售的雨刮器產品落入其專利權保護范圍,請求判令盧卡斯公司、富可公司、陳少強停止侵權,賠償損失及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暫計600萬元。后法國瓦萊奧公司申請法院就盧卡斯公司、富可公司、陳少強是否構成侵害涉案專利權先行做出部分判決,并判令其停止侵權。此外,法國瓦萊奧公司還提出了訴中行為保全(又稱臨時禁令)申請,請求法院責令盧卡斯公司、富可公司、陳少強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作出部分判決,認定盧卡斯公司、富可公司構成侵權并判令其停止侵權,亦因此未對臨時禁令申請作出處理。盧卡斯公司、富可公司不服上述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該判決,改判駁回法國瓦萊奧公司關于停止侵權的訴訟請求。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于2月15日依法受理該案,組成五人合議庭,并于3月2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合議庭經審理認為,被訴侵權產品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盧卡斯公司和富可公司的行為構成侵權,應當承擔停止侵害的法律責任。鑒于本案當庭宣判,本案判決立即發生法律效力,作出臨時禁令裁定在本案中已無必要。因此,對于法國瓦萊奧公司提出的臨時禁令申請,不予支持。
據悉,本案判決首次探討了判令停止侵害的部分判決制度和臨時禁令制度的關系,明確了兩種制度并存時的適用條件和規則,對創新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審判機制、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和降低維權成本等均將產生重要指引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于2019年1月1日在北京揭牌成立,主要審理專利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上訴案件。(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最高人民法院 知識產權法 法庭 侵權 卡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