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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證明形形色色 專家建言如何掃清群眾辦證障礙?
群眾辦事時需要證明“我媽是我媽”“我是我”的時候該怎么辦?在“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各部門相繼推出減證便民舉措。
如何進一步解決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掃清群眾辦事路上的障礙?近日,帶著這些問題,《法制日報》記者采訪了工作中與“證”打交道較多的公證處主任、法學學者和律師,聽聽他們有何見解。
建構信息共享機制
統一行政執法標準
林華,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他給記者講了他的同事開證明的一段經歷:
同事要去申請律師職業資格證,律師法規定需要先到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某派出所告知,開具這個證明需要攜帶身份證明、所在單位的在職證明、擬實習律所的介紹信。同事疑惑地問,為什么拿身份證不能直接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還需要其他證明材料?派出所工作人員回答,這是一個公安系統文件的要求。同事無奈,來回跑好了幾個地方才拿到無犯罪記錄證明。
林華說,很多證明事項并不是法律法規設定的,依據的是基層部門紅頭文件。只有借助基層群眾向中央有關部門及時、直接、有效的反饋與投訴,才能真正阻斷奇葩證明事項的生存空間。
“‘以證明換證明’是以前群眾辦事中碰到的問題。”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正信公證處執行主任包磊說,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公證、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門要求當事人“以證明換證明”的情況少了,卻出現一些管理和服務真空。
包磊告訴記者,辦理公證事項時不再要求群眾提供相應行政管理部門開具的證明,但公證處為保證真實性、準確性,仍需要到相關部門調取證據或開具證明。這時有些機構會以“已經取消”、沒有接到通知等原因拒絕提供。此外,各地方各單位進度不同,一些地方已經取消的證明事項,其他地方仍可能存在。
要讓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要取消各種無謂的證明和繁瑣的手續,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放管服”改革的總體部署和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的具體要求,司法部負責組織實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在這樣的大背景下,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臺誕生了。2018年9月5日,司法部在中國法律服務網設立群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臺(以下簡稱平臺),面向社會征集群眾對地方和部門關于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意見建議。
陳先生是福建省福鼎市人,在莆田市打工時受傷住院。出院后,找福鼎市醫保部門報銷,工作人員要他出具異地外傷證明。
陳先先通過投訴監督平臺直接向司法部投訴。福鼎醫保管理門部接到投訴后立即召開會議,經研究決定不再由當事人開具相關證明,改為填寫城鄉居民醫保意外傷害性質認定申請表,而后向陳先生反饋處理情況,陳先生表示滿意。
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振中認為,投訴監督平臺的設置非常重要也很及時。實踐中的奇葩證明,不僅使老百姓無所適從、花費大量時間成本,還大大影響了行政管理效率。投訴監督平臺的建立,不僅讓老百姓少跑腿、好辦事,也有利于建構管理信息共享機制,統一行政執法標準。
縣級部門問題最多
奇葩證明形形色色
記者梳理司法部網站、中國法律服務網以及網上與投訴監督平臺相關的信息發現,除了中國法律服務網上設立專欄外,中國法律服務網App和微信公眾號也同步開通群眾批評欄目。自開通以來,平均每天收到群眾投訴30件,最多時一天處理140多件。
投訴監督平臺統計顯示,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民生領域。排在前5項的分別是戶口問題129件,占12.8%;身份信息證明74件,占7.3%;親屬關系證明61件,占6.1%;社保手續證明49件,占4.9%;房產登記43件,占4.3%。
投訴監督平臺也是司法部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工作的一部分。對民營企業在投訴監督平臺上反映的問題、提出的批評意見,司法部及時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抓緊取消違法設定的證明事項,切實避免民營企業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不方便等問題。
記者發現,在所有反映的問題中,基層群眾批評意見尖銳,反映縣級部門的問題占比最高。初步分析原因有四:基層部門、單位依然要求群眾提供無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行政機關有過失,卻讓群眾跑斷腿;開證明的部門取消證明,群眾到有關機構辦事卻依然要求提供此類證明;相關部門故意設卡,合法合規卻無法辦理。
為了保證投訴、舉報工作落地,司法部組織專門人員每天接收意見,各地方各部門也設置了專門管理人員。接收到的投訴在線轉送各地方各部門,各地方各部門要在規定期限內向意見提請人反饋。以地方為例,要求15天內反饋,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天。
大多數投訴、意見均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反饋,速度最快的是教育部,接到轉送的材料后,3個小時就辦結1件,群眾非常滿意;重慶市成為辦結率100%的地區;吉林省辦結的投訴意見均由省長審批,體現了領導對證明清理工作的高度重視。
林華說,司法部的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臺實質上是傳統監督檢查工作與新興信息化技術的深度融合,利用新型信息化技術推動證明事項清理監督檢查有效落實。
清理之后理順流程
加大平臺宣傳力度
群眾去外國大使館辦理出國手續,有的外國大使館要求提供公證處出具的出生公證。公證處需要到醫院調取相關出生證明材料,才能辦理出生公證書。如果醫院不配合怎么辦?這是包磊工作中遇到的現實情況。
包磊說,不僅要清理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清理之后還要做好頂層設計、理順辦事程序、公布新的辦事流程,讓群眾知道相關業務該如何辦。很多情況下,群眾辦理一個事項的需求,需要兩個或者多部門進行會商、會簽出臺政策。分析好群眾需求,打通各地各部門間的數據壁壘,能公開的公開,能共享的共享;不能共享或不宜公開的,應增加辦事人員持證或持當事人授權可以調取相關數據的設置。
楊振中認為,要從根本上避免奇葩證明的出現,應從立法層面入手,對群眾辦事所需要的證明作出明確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未明確規定的證明,不得要求群眾提供,群眾也有權利拒絕提供。
2018年9月,林華受“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委派,去浙江義烏實地核查義烏市改革辦申報的“無證明城市”項目。他看到,在義烏市行政審批大廳里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窗口,各部門負責人輪流受理舉報投訴并及時反饋與辦理,這種做法與投訴監督平臺有異曲同工之處。
林華對記者說,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臺能做的事情還有很多,例如發揮技術優勢加強政民互動,回應民眾關切,將通過平臺反饋并及時清理的證明事項予以公開。建議在每個基層政府的行政審批大廳或政務服務大廳加大平臺宣傳力度,讓更多群眾了解平臺的內容、功能與路徑。
編輯:張同天
關鍵詞:證明 群眾 投訴 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