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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擬推21條舉措為綜保區升級“開道”
新華社北京1月10日電(劉紅霞、王錦萱)賦予區內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簡化醫療器械進境注冊或備案手續、對符合條件的人用疫苗等實施便利化查驗……記者10日從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獲悉,我國近期將出臺政策,以21項具體任務舉措助推綜合保稅區實現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
海關總署副署長李國在吹風會上告訴媒體記者,我國現有140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其中,綜合保稅區96個;目前新設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統一命名為綜合保稅區,原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正加快整合優化為綜合保稅區”。
他介紹,海關總署會同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等14個部門研究起草了《關于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近日將正式印發實施。若干意見提出了21項具體任務舉措,將推動綜合保稅區發展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發設計中心、物流分撥中心、檢測維修中心、銷售服務中心”。
如何保障“五大中心”落地生效?李國逐一對每個中心的建設加以介紹。以打造加工制造中心為例,即將出臺的政策提出賦予區內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允許擬入區企業進口自用機器設備等,自國務院批準設立綜合保稅區之日起即提前適用相關的免稅政策;允許區內企業承接國內委托加工業務;免除手機、汽車零部件等產品內銷環節自動進口許可證。
據了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是綜保區內加工企業最為迫切的訴求之一。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司長王道樹說,這個政策設計有兩方面創新,一是區內企業向境內區外企業銷售產品,可以直接向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方可以獲得抵扣;二是區內企業從境內區外企業購買原材料或者承接區外委托加工業務,可以向對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以用于抵扣。
“基于這樣的政策設計,海關特殊監管區內的企業‘跟國內做生意’更加便利,同時企業開展‘兩頭在外’的業務,在這個政策設計下仍然不受影響。”他說,“從而較好地滿足了企業開拓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和利用兩種資源的訴求。”
李國表示,若干意見正式印發后,對于一些具體的管理辦法,還需進一步研究溝通,制定時間表。海關總署將發揮好牽頭作用,按要求盡快制定相關方案,讓企業盡早享受政策紅利。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企業 政策 舉措 區內 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