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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法今起實施:整治刷好評、殺熟等將有法可依
商品搭售消費者要知情
買機票時捆綁了網約車優惠券,買車票時住宿優惠券默認購買。近年來,人們對一些OTA平臺的這種做法不厭其煩,以后這種行為要禁止了。
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
值得注意的是,這并不是不允許搭售,只是不能默認勾選。
不及時退還押金最高罰50萬
你的ofo小黃車押金退了嗎?押金難退,困擾著很多消費者。
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未向消費者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或者不及時退還押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禁止“大數據殺熟”
近年,“大數據殺熟”悄然興起,買同樣的視頻網站VIP會員,蘋果手機用戶比安卓手機貴;同樣的打車起點和終點,不同用戶價格也不一樣。但以后不允許“大數據殺熟”了。
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國社科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認為,電商平臺可以根據消費者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畫像進行“個性化推薦”,但前提是不能進行誤導性陳述或宣傳,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加強消費者人身安全保護
電商法進一步加強了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尤其是人身安全方面。其中規定,對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平臺做不到的話,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消費者 商法 經營者 押金 電子商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