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盤點:中國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N個“第一”
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N個“第一”
2014年11月8日,北京APEC峰會通過《北京反腐敗宣言》,倡導加強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合作。
今天,是第15個國際反腐敗日。2003年12月9日至11日,聯合國舉行國際反腐敗高級別會議,簽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此后,每年12月9日被確立為國際反腐敗日,以此紀念公約簽署,凝聚反腐共識,促進反腐敗國際合作。作為最早簽署和批準《公約》的國家之一,中國一直重視反腐敗國際合作和追逃追贓工作,尤其是2014年追逃追贓全面啟動以來,創下了一個又一個“第一”,提交了一份亮麗的答卷,展現了中國的自信。第一次在國際舞臺上唱響反腐敗“中國主張”,第一次開啟“天網”行動,第一次從歐盟成員國成功引渡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我們梳理了這多個“第一”,記錄下追逃追贓穩步向前推進的鏗鏘足跡,一起來看!
1 第一次在國際舞臺上唱響反腐敗“中國主張”
2014年11月8日,北京APEC峰會通過《北京反腐敗宣言》,倡導加強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合作。作為第一個由中國主導起草的國際性反腐敗宣言,《北京反腐敗宣言》首次在國際舞臺上唱響“中國主張”,標定了中國積極加強國際追逃追贓務實合作、大力推動構建國際反腐新秩序的新起點。2016年9月,杭州G20峰會制定《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開創性提出“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礙”三原則;2017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一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上強調“讓‘一帶一路’成為廉潔之路”;2017年9月,金磚國家領導人會晤就加強反腐敗合作達成重要共識并寫入《金磚國家領導人廈門宣言》;2017年11月,第20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發表《中國-東盟全面加強反腐敗有效合作聯合聲明》;2018年9月,中非合作論壇北京峰會發表《關于構建更加緊密的中非命運共同體的北京宣言》和《中非合作論壇—北京行動計劃(2019—2021年)》……“中國主張”成為越來越多國家和國際組織的共識,反腐敗合作“朋友圈”越來越大,追逃追贓全球“天網”編織得越來越密,為對外開展司法執法合作搭建了平臺、暢通了渠道。
2014年12月25日,王國強(中)回國投案自首,到達首都機場。
2 第一個從美主動回國投案的腐敗犯罪嫌疑人和第一個被美國強制遣返的“百名紅通人員”
2014年12月,遼寧省鳳城市委原書記王國強在潛逃美國兩年半之后回國投案自首,成為十余年來第一個從美國主動投案的腐敗犯罪嫌疑人。
2015年9月,潛逃美國14年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楊進軍被美方強制遣返回中國,這是美國首次向中國遣返公開曝光的“百名紅通人員”。
投案自首也好,強制遣返也罷,背后都離不開中美雙方在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框架下不斷開展反腐敗合作、擴大追逃追贓成果的艱辛努力。2014年,在中美JLG第十二次會議上,中美雙方共同確定了5起重點個案,截至目前,除喬建軍外,王國強、黃玉榮、楊秀珠、許超凡均已到案。而且,隨著中美雙方反腐敗合作日益密切,逃往美國的腐敗分子生存空間大大被擠壓,越來越多的人或放棄幻想、主動回國投案自首,或被遣返回國。數據顯示,在已到案的54名“百名紅通人員”中,13人從美國被追回。
3 第一次開通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專欄,接受海內外線索舉報
2014年12月9日,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時為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開設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專欄,廣泛接受海內外人士對逃往國(境)外的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及其涉嫌向國(境)外轉移違法違紀資產等線索的如實舉報。追逃追贓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一環,同樣離不開人民群眾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專欄開通以來,很多海內外人士積極投身于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大軍,提供了不少有關外逃人員和贓款的重要信息。在孫新、郭廖武、趙汝恒等“百名紅通人員”案件中,相關舉報線索就發揮了重要作用。
圖為許超凡被強制遣返回國。
4 第一次開啟“天網”行動,向外逃腐敗分子布下天羅地網
2015年3月,中央追逃辦針對外逃腐敗分子部署開展“天網”行動,決定綜合運用警務、檢務、外交、金融等手段,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敗分子,清理一批違規證照,打擊一批地下錢莊,追繳一批涉案資產,勸返一批外逃人員”。此后,每年部署開展“天網”行動漸成追逃追贓的“規定動作”,但透過現象看本質,延續之間有變化、有發展。“天網2017”在延續“天網2015”“天網2016”成熟做法的基礎上,增加了新的專項行動——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追贓專項行動,靶向非常明確,就是要集中時間和力量追繳一批腐敗涉案資產。“天網2018”適應監察體制改革新變化,將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的牽頭單位由最高檢變更為國家監委,同時更加注重追贓工作。通過開展“天網”行動,我們從12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4833人,其中國家工作人員995人,追贓103億余元。
2018年11月30日,國家監委引渡第一案: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姚錦旗被引渡回國。(均為資料圖片)
5 第一個“百名紅通人員”到案
2015年4月25日,“百名紅通人員”戴學民被緝捕歸案,成為3天前4月22日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公布“百名紅通人員”名單后的“觸網第一人”。三年多時間來,追逃追贓綜合運用勸返、遣返、引渡、緝捕等多種追逃手段,用強有力的“組合拳”打破外逃腐敗分子的黃粱美夢。從“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楊秀珠歸案,到閆永明案實現“人贓俱獲、罪罰兼備”,從黨的十九大后第一個到案“百名紅通人員”賀儉到國家監委成立后的第一個到案“百名紅通人員”賴明敏……已有54名“百名紅通人員”陸續歸案。
6 第一次發布公告,曝光外逃人員藏匿線索
2017年4月27日,中央追逃辦首次以公告形式,曝光“百名紅通人員”中22名涉嫌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的外逃人員藏匿線索,對外逃人員形成強有力震懾。相較于2015年公布“百名紅通人員”時僅發布姓名、照片、外逃時間、涉嫌罪名等基本信息,這次曝光可謂“精確制導”——外逃信息詳細到國家、城市乃至街區,可以讓海外知情者有目的地關注,有效提高發現率。目前,上述《公告》中已有任標、徐雪偉、劉常凱、黃紅、賀儉、李文革6名“百名紅通人員”回國投案自首。今年6月,中央追逃辦再次發布公告,曝光50名涉嫌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外逃人員有關線索,有效擠壓了外逃人員活動空間,目前已有王頎、賴明敏、吳青、鄭東強4人歸案。兩次發布公告,曝光外逃人員藏匿線索,追逃追贓舉措不斷升級、震懾效應持續加碼,就是要凝聚起國內群眾、海外華人華僑的強大力量,形成對外逃腐敗分子人人喊打的聲勢。
7 第一起在發達國家實現異地追訴、異地服刑后強制遣返的成功案例
2018年7月11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在中美兩國執法等部門通力合作下,外逃美國17年之久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許超凡歸案。這是國家監委成立后第一個從境外遣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也是第一起在發達國家實現異地追訴、異地服刑后強制遣返的成功案例。不僅如此,許超凡案還開創了中美執法司法合作的多個“第一”,包括第一次依據中美刑事司法協助協定開展合作、第一次組織中方證人通過遠程視頻向美國法院作證等。一個又一個“第一”,不僅是追逃追贓個案的勝利,更意味著我們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追逃追贓的能力和水平正逐步提升,將助力追逃追贓打開新局面。
8 第一次發布敦促自首公告,向外逃人員“喊話”
2018年8月23日,國家監委、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外交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這是國家監委成立以來,五部門首次聯合發布“敦促自首公告”,向外逃人員發出最后通牒,限期在2018年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這既彰顯了黨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堅定態度和決心,又體現了我國追逃追贓工作始終堅持寬嚴相濟的政策。《公告》發布當日,即有兩封捷報從追逃追贓一線傳來——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吳青和貪污犯罪嫌疑人倪小滬相繼主動回國投案。隨后,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主動回國投案自首的消息不斷見諸各類媒體。“山東職務犯罪外逃人員牛琳回國投案”“深圳外逃行賄人吳添才回國投案”……《公告》發布三個多月以來,在反腐敗追逃追贓高壓態勢的強大震懾和政策感召之下,外逃人員中儼然形成了“投案自首連鎖效應”。
9 國家監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第一次從歐盟成員國成功引渡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
2018年11月30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中保兩國執法部門密切合作,外逃保加利亞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姚錦旗被引渡回國。這是今年3月國家監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我國首次從歐盟成員國成功引渡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從10月17日保加利亞警方根據紅色通緝令抓獲姚錦旗,到11月30日實現成功引渡,44天速戰速決。這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制度優勢加速轉化為治理效能的生動實踐,也是近年來反腐敗國際合作不懈努力轉化為追逃追贓戰果的又一體現。與勸返相比,引渡在追逃追贓工作中的成功運用將釋放出更強勁的震懾作用,這讓外逃腐敗分子意識到,即使你是合法居留者,也會被引渡到請求國接受法律制裁。目前,中國已締結了54項引渡條約,繼續用足用好引渡利器,必將斬獲更多追逃追贓豐碩成果。
(皛月)
編輯:秦云
關鍵詞:中國反腐敗 國際追逃追贓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