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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三品一械”不得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
中新網12月7日電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今日發布通知,要求做好“三品一械”廣告審查工作,各地要從嚴審查“三品一械”廣告 ,“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等內容,不得使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
“三品一械”是指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市場監管總局要求,“三品一械”廣告必須真實、科學、準確地向公眾介紹產品信息,其表現形式和宣傳效果不得對公眾造成誤導。
“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等內容,不得使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三品一械”廣告。
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嚴格審查“三品一械”廣告內容,嚴把廣告準入關,審查批準的廣告要及時向社會公示,方便公眾查詢,接受社會監督。
市場監管總局將組織對審查批準的“三品一械”廣告進行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相關地區進行處置,存在爭議的,將按程序組織復審。
通知還要求,各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三品一械”廣告監管執法力度,對日常監管、廣告抽查監測、投訴舉報、媒體曝光等途徑發現的未經審查發布、不按審查內容發布或發布虛假違法“三品一械”廣告等行為,要依法從嚴查處。
編輯:秦云
關鍵詞:市場監管總局 三品一械 廣告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