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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將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
近日,福建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福建省醫保辦”)發布消息,將最新被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范圍的17種國家談判藥品納入福建省醫保藥品目錄乙類范圍,按國家規定的限定支付范圍執行,自10月25日起執行,九個地市同步執行,第一天已有肺癌患者成功得到藥物報銷,享受到國家醫保談判福利。福建省是率先落地本輪國家談判抗癌藥品的省份之一。
今年6月,國家醫療保障局開啟了新一輪的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工作。歷時三個月的談判,最終有17個藥品獲得談判成功。10月1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通知,將17種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乙類范圍,同時要求各省(區、市)藥品集中采購機構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將談判藥品按支付標準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公開掛網。醫保經辦部門要及時更新信息系統,確保11月底前開始執行。福建省比國家醫保局規定時間提前了1個多月。
福建省醫保辦發文之后,全省各地市即刻開展落地工作,確定17種通過國家談判的抗癌藥納入各地市醫保支付范圍,確定醫保支付標準,調整醫保支付比例為70%左右。同時落實招標平臺公開掛網、醫療機構采購、臨床醫生使用和醫保報銷落地等各方統籌協調,切實降低患者的用藥負擔。截至目前,全省已有5家醫院可以成功處方醫保報銷的三代肺癌靶向藥,其中包括:福建省腫瘤醫院、福建省立醫院、廈門弘愛醫院、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福建省南平市人民醫院。
10月12日,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出臺將2018年17種國家談判的抗癌藥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確定醫保支付標準,同時還調整了2017年部分國家談判抗癌藥品醫保支付比例,降低患者用藥負擔。泉州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國家通過談判大幅度降低抗癌藥品價格,對群眾來說就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惠民好政策,要第一時間讓群眾得到實惠,盡早享受到改革成果紅利。
據悉,本次納入國家和福建省醫保目錄的17個抗癌藥品中包括12個實體腫瘤藥和5個血液腫瘤藥,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的腫瘤治療藥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種。談判藥品價格降幅也非常給力,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后的支付標準低于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平均低36%。同時與市場平均零售價相比,17個談判藥品的平均降幅達56.7%。
尤其是在非小細胞肺癌治療領域,有5個產品入選,成為入選產品最多的治療領域,其中三代肺癌靶向藥物奧希替尼降價超過了70%。依此推算,肺癌患者使用奧希替尼治療肺癌的花費也將由談判前的51000元/月,降至15300元/月,同時受惠于省級醫保政策,還可實現70%左右的報銷,肺癌患者的經濟負擔將大大減輕。
福建省立醫院胸外科主任潘小杰教授指出:“我國大多數肺癌患者在接受一代、二代EGFR-TKI藥物治療一年左右的時間,便會產生耐藥,有三分之二的患者出現了T790M突變。奧希替尼是第三代肺癌口服靶向藥,可以解決由于T790M突變而引起的耐藥問題。此次奧希替尼等納入我省醫保支付范圍,醫保患者自付的年度治療費用僅為降價前年治療費用的1/4,大大降低了患者的個人負擔。”
福建省腫瘤醫院放療科主任李建成教授表示:“醫保目錄的實施將幫助更多患者選擇正規渠道的藥物,接受規范化的治療,不再因為價格原因而選擇非正規途徑獲取藥物而延誤病情,錯過最佳治療時機。我們希望未來能有更多省份落實相關政策,進一步提升正規渠道的肺癌靶向治療藥物的可及性,腫瘤患者因此也可以獲得更為規范的治療,從而延長生命、提高生活質量。”
談及此次國家醫保抗癌藥專項談判,已經成功拿到醫保報銷藥物的福建肺癌患者王女士道出了大多數肺癌患者的心聲,她說:“得知這次國家醫保談判的結果,我感到既高興又忐忑,因為不知道報銷比例是多少、什么時候能享受醫保價格、后續申請流程是否復雜、醫院里是否有藥等。以前靶向藥物價格昂貴,往往會給普通家庭帶來沉重負擔。之前每個月幾萬元的藥費,現在醫保報銷后個人每個月只要支付四千多元,就可以用上之前負擔不起、療效好的進口抗癌藥。希望其他患者也能和我一樣幸運,可以盡快享受到醫保福利。此次醫保降價能夠幫助大家以合理的價格獲得正規渠道的藥物。感謝國家和政府對我們腫瘤患者生存現狀和經濟負擔的關注和重視,希望未來能有更多的創新抗癌藥能更快進入醫保,幫助更多腫瘤患者減負。”
據悉,截至目前已有浙江、四川、湖南、內蒙古、寧夏等地政府已正式發文,宣布11月將正式執行國家醫保談判結果。(吳振東)
編輯:趙彥
關鍵詞:福建 抗癌藥 醫保報銷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