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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土里檢出19年前女尸DNA 河南億萬富翁獲釋后再歸案
泥土里檢出19年前女尸DNA 河南億萬富翁獲釋后再歸案
事發1999年安徽界首;2012年,嫌犯曾因侄女舉報被警方抓獲,后因證據不足,檢方不予起訴
梅麗生前照片。受訪者供圖
梅麗的父母梅春瑞和劉桂芳。受訪者供圖
億萬富豪楊志才經營的位于信陽鬧市區的金霞美容院。新京報記者 趙凱迪 攝
4金霞美容院所獲榮譽。新京報記者 趙凱迪 攝
2018年10月14日,河南息縣的梅春瑞從安徽界首警方處得知,19年前,被拋尸于界首的無名女尸,正是他的女兒梅麗。
1999年3月12日,安徽省界首市公安局接到報警:該市磚集鎮一處麥地里,發現一具女尸。經鑒定,女子遭重質量鈍器打擊,形成顱腦挫裂創而死。
警方將此案命名為“1999·03·12無名女被殺案”,并開展偵查。通過走訪調查,警方未找到尸源,此后,這具尸體被火化。
案發10年后,信陽女子劉樂芳,到界首市公安局刑警大隊舉報,稱其二姑父楊志才,將一名叫梅麗的女子殺害,時間“大概在十年前”。
彼時,楊志才已是河南信陽家喻戶曉的“億萬富翁”、“美容業龍頭”。
警方找到梅麗的前夫沈立爭。通過辨認,沈立爭發現,照片上的無名女尸,就是梅麗。
隨后,楊志才和其外甥王夫偉被抓獲。兩人供述,1999年,他們在界首市用鋼管擊打梅麗頭部、頸部,將其殺害。后用繩子套在其頸部,將尸體拖入麥地。
警方偵查終結后,將此案移交檢察院起訴。2013年10月21日,阜陽市檢察院以“經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決定對楊志才、王夫偉不起訴。
檢方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當時作出這個決定,是因為死者尸體已于1999年火化,無法提取DNA,無證據證明死者就是梅麗。因此,檢方認定楊志才、王夫偉二人殺害梅麗的證據有缺失。
獲釋后,楊志才多次接受媒體采訪,稱其是“清白的”。直到今年10月份,一個關鍵證據的出現,令案件迎來轉機。
10月14日,界首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工作人員告訴梅春瑞,警方將案發地泥土中的血液送檢,經DNA對比,證實無名女尸就是梅麗。新京報記者致電安徽警方,安徽警方拒絕接受采訪。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梅麗 楊志 警方 劉樂 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