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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構建勞動爭議四級調解網絡 調解員將持證上崗
新華社深圳10月7日電(記者周科)為進一步完善勞動爭議多元處理機制,充分發揮調解在勞動爭議處理中的基礎性作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政法委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專業性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意見》,提出構建勞動爭議“區—街道—社區—企業”四級調解網絡,并統一發放調解員證,實現調解員持證上崗。
耗時短、程序簡單、成本低……一直以來,調解被認為是化解勞動爭議在基層和萌芽狀態的最有效手段,在促進勞資和諧與社會穩定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該意見從加強組織建設、建立健全制度建設、加強隊伍建設、夯實工作基礎和加強統籌協調等五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
在建立健全專業性勞動爭議調解制度方面,該意見提出探索建立社會組織參與勞動爭議調解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規范有序引入社會組織提供調解服務。
針對勞動爭議調解員隊伍建設有待加強的問題,該意見要求爭議案件易發、多發的街道(社區)應配備2至3名專職調解員,并通過培訓考核合格后,統一發放調解員證持證上崗。(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爭議 勞動 調解 調解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