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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如約而至,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獲益大
10月1日,在迎來國慶節的同時,新個人所得稅法減稅紅利也將“如約而至”,納稅人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并執行新的稅率表。
這是為讓納稅人盡早享受減稅紅利,在明年1月1日新個稅法正式實施之前,先行實施部分減稅政策。減稅政策將給納稅人帶來多少實惠?納稅人如何計算稅負?就相關熱點問題,記者采訪了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專家學者以及業內人士。
10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新個人所得稅法過渡期政策包括兩大方面,一是工資、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減除費用進行扣除,廣大納稅人都能夠不同程度享受到個稅改革帶來的減稅紅利,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獲益更大,個稅納稅人占城鎮就業人員的比例將由現在的44%降至15%;二是適用新稅率表。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怡強調,除了提高起征點,擴大三檔低稅率級距的減稅作用也十分重要。新個稅法擴大了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比如,3%稅率的級距擴大一倍,適用的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由1500元提至3000元。
“這意味著低稅率的適用范圍大幅度擴大,比如,以前適用10%稅率的收入,現在有可能適用3%了。這對中低收入群體來說減稅效果明顯,納稅人應該重點關注。”劉怡說。
值得注意的是,10月1日恰逢國慶長假,如果10月份工資提前到9月底發放,是否按5000元新起征點執行?
稅務部門表示,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各單位在9月底依法發放的上述本應于10月份發放的工資,可以適用新的基本減除費用和稅率表,稅務機關會實事求是地讓納稅人享受到改革紅利。
此次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的提高,廣大工薪階層納稅人將不同程度實現減稅,其中月收入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可降低50%以上。
舉例說明:李先生為某企業雇員,工資、薪金所得為15000元/月(已扣除“三險一金”)。企業在2018年9月為李先生發放工資、薪金時,應納稅所得額=15000-3500=11500(元),該所得額適用原個稅稅率25%、速算扣除數1005,應扣繳個人所得稅稅額=11500×25%-1005=1870(元)。
實施新政策后,應納稅所得額=15000-5000=10000(元),該所得額適用新個稅稅率10%、速算扣除數210,應扣繳個人所得稅稅額=10000×10%-210=790(元)。
從上述計算中可以看出,適用新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后,李先生減稅1080元,減稅幅度超過57%。
起征點的提高和低稅率級距的擴大,體現出這次個稅改革的“減稅”紅利。除此之外,改革的“公平”和“降負”紅利也備受關注。
“此次個稅改革最大的亮點是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這在中國稅制改革歷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說,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4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按年計稅,解決了現行分類稅制下稅負不盡平衡的問題,更好地兼顧納稅人的收入水平和負擔能力,體現稅收量能負擔原則。
同時,子女教育、大病醫療、贍養老人等支出可扣除,實現降負紅利。從2019年1月1日起,新設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可在申報納稅時按規定標準予以稅前扣除,切實降低稅負,有利于推動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住有所居、老有所養。(經濟日報記者 曾金華)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減稅 稅率 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