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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中的國慶故事
? ——珍藏在中國國家博物館中的永恒紀念
開國第一大印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召開。在為籌建新中國所做的各項準備工作中,刻治中央人民政府及所屬機構印信是一項極為重要的工作。其中,中央人民政府印是頒發各種法令、命令、指示和行使其他權力時鈐印公文的憑證信物,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
開國第一大印
時任籌備會常委會副主任的周恩來、陳叔通,副秘書長余心清、齊燕銘都為治印的籌劃工作付出了極大精力。周恩來委托陳叔通、齊燕銘邀請國內治印名家張樾丞、頓力夫、唐醉石和魏長青等共同探討,張樾丞在中央人民政府印的設計鐫刻中起到了最為重要的作用。
8月19日下午,在北京飯店舉行了“政府印鑄問題座談會”,副秘書長余心清主持,張樾丞、張少丞等14人出席。會議議定政府印鑄問題:型式仿宋印;字體為小篆或仿宋;質料為銅;字文用“印”。
9月27日,國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最終確定后,中央人民政府印的印文正式確定,但由于其他所屬機構名稱待定,印鑄印文的事情隨之推遲。10月27日,齊燕銘將鐫鑄中央人民政府暨所屬機構政府印信的報告上報,經批示后,當日交付鑄刻。
在銅刻技藝中成就極高的張樾丞承接了鐫刻中央人民政府印這項光榮而艱巨的任務。他翻閱大量資料,經過多種繁復工序,終于在10月31日完成這項工作。這枚中央人民政府印字體為扁宋體,而非以往官印的篆體。為使字文排列對稱、整齊美觀,特加入“之”字,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之印”。使用的銅料比其他的政府印信密度大、質地硬。印型為正方形,印面邊長9厘米、印體厚2.5厘米、印柄長10.9厘米,印體和印柄是分別制作后旋接上的,印柄中間略凹進,整體造型簡樸而莊重。
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印等政府印信經統一編號后正式啟用,印信背面刻印文、啟用時間和序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之印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一日第一號”。此后,這枚國印在建國初期多次行使它的神圣使命。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按照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國務院為最高國家權力執行機關。至此,開國第一大印完成了它們的歷史使命,全部上繳給新的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1959年5月,國務院秘書廳將這枚開國第一大印連同其他政府印信一起撥交中國革命博物館收藏。
(作者系中國國家博物館副研究館員)
編輯:楊嵐
關鍵詞:國旗 禮炮 開國大典 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