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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病歷:要便捷更要安全
未來去看病,紙質的病歷將不再成為“標配”。8月末,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19年,三級醫院要達到電子病歷應用水平分級評價3級以上,即實現醫院內不同部門間數據交換;到2020年,三級醫院要實現電子病歷信息化診療服務環節全覆蓋,院內各診療環節信息互聯互通,達到醫院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4級水平,具備醫療決策支持功能等。
實行電子病歷是醫療和就醫現代化、信息化的一個積極舉措。但目前除了電子病歷普及率不高外,患者隱私保護等問題也讓人擔憂。電子病歷使用現狀如何?怎么才能既方便看病,又規避可能出現的隱私泄漏問題?
影像結果還無法共享
隨著信息化發展和相關法規的出臺,電子病歷的推廣也在穩步進行中。據北京市衛計委公布,目前北京地區已有30家試點醫院實現了電子病歷共享調閱,也就是說,患者在北京大學人民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兒童醫院等30家醫院中的任意一家就診后,再到其他29家醫院就診時,醫生可隨時調取患者既往的檢驗檢查結果、主要診斷、用藥、手術情況等信息,無需患者提供。
不過,北京市衛計委也表示,目前,電子病歷共享信息是有一定時效性的,還只能共享最近3個月內患者就診信息,其中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外院就診科室、專業、時間、就診原因、手術操作信息、處方信息、檢查檢驗信息;由于影像資料處理需要專業的圖片處理系統,醫院間信息系統對接難度較大,目前影像檢查結果還無法共享。
除北京外,“全國很多地方醫院都已開始試行電子病歷共享調閱,患者不用帶著紙質病歷在不同醫院間奔波,也無需再做不必要的重復化驗、檢驗。這種做法不僅方便了患者,也節約了寶貴的醫療資源。不過,除了一些醫院囿于利益關系對接動作遲緩,一些患者也開始擔心個人診療信息泄漏。”
隱私風險仍不容忽視
廈門大學附屬華廈眼科中心業務副院長、白內障學科帶頭人張廣斌,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說,華廈眼科中心作為國家三甲醫院,也正根據國家公布的《電子病歷基本規范(試行)》《電子病歷系統功能規范(試行)》和《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分標準》等來建設電子病歷系統。
對于電子病歷共享是否會泄露患者隱私?北京市衛計委及地方衛健委表示,在病歷共享調閱中不會忽視患者隱私,將通過醫生、患者兩重授權,同時由醫院信息系統安全以及醫院網絡安全來保護患者隱私等。
“共享電子病歷對患者來說好處甚多,為何人們先想到的是信息安全問題?”張廣斌說,主要原因在于病歷信息對患者來說是敏感的個人隱私,只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共享,而不能“帶病”上路。現在很多領域的信息泄露事件時有發生,共享病歷遭遇泄漏的風險不容忽視,患者擔心:醫院安全系統是否過關?如何防止一些醫院利用共享病歷招攬患者?
2017年6月,我國首部網絡安全法頒布,該法對相關方收集、使用、存儲個人信息等做了嚴格規定;2017年10月施行的民法總則規定,任何自然人或組織均可以個人信息被侵犯為由提起訴訟。
張廣斌表示,未來隨著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出臺,個人信息數據電子化的安全性將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公眾也將更敢于、愿意將個人信息電子化并共享。
《關于進一步推進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通知》也專門提出“確保電子病歷信息化建設運行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被認為是“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要求醫療機構要加強信息系統安全防護,做好醫療數據安全存儲和容災備份,防控患者醫療信息泄露風險等。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也需加強對醫療機構電子病歷數據傳輸、共享應用的監督指導和安全監管,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等敏感數據對外共享的安全評估制度等。張廣斌說,共享電子病歷本身是一件好事,但也是一件難事。它難在既有傳統的利益藩籬需要打破,又有新的信息保護難題需要破解。不過,當改革進入深水區后,畏難沒有出路。(記者 李禾)
編輯:趙彥
關鍵詞:電子病歷 隱私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