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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就全面依法治國的斑斕畫卷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成就綜述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黨中央對人民的莊嚴承諾。為踐行這一承諾,政法機關近年來不懈努力,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性進展。
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隨著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推進,放權給法官檢察官,是為了實現“誰辦案,誰負責”。放權之后,如何建立新型監督管理體系,有效避免類案不同判,成為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面臨的重大問題。
一個司法熱點個案成為司法體制改革實際成效的最好注解。今年3月,法官審理一起故意殺人案的過程中遇到了麻煩,被告人在收押期間被檢查出異位妊娠,即宮外孕。一種意見認為,被告人符合刑法第49條中對審判時懷孕婦女生命權利的保護的情形。但是,另一種意見認為,宮外孕屬于婦科疾病,因此不屬于審判時懷孕的婦女。合議庭產生了分歧,經過查閱相關案例,這屬于一個法律空白。
法官的認定意見直接關系被告人的生死,如何有效避免法官可能濫用自由裁量權?按照規定,承辦法官將此案標注為疑難、復雜案件,提請院庭長監督,以有效避免自由裁量權濫用問題。通過陽光監督平臺,主管院長對提請予以批注,利用信息系統公開透明、全程留痕,也避免了改革前院庭長不愿管或隨意管,改革后不敢管的問題。最終法院認定被告人屬于“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有效監督,自由裁量權才能更規范。審視依然在路上的司法體制改革,會發現改革正是對不斷變化的時代要求的回應: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機制不斷完善,審委會、檢委會把關職能進一步規范,監督管理的重點從微觀管理向宏觀管理轉變、從結果干預向程序約束轉變。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2015年,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為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劃定了紅線;2015年、2016年,中央政法委兩次公開通報12起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典型案件,建立起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糾正冤假錯案是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也是人權司法保護不斷強化的具體表現。五年多來,人民法院依法糾正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等重大刑事冤假錯案39起,提振了全社會對司法公正的信心。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修訂《人民法院法庭規則》,進一步完善法庭規則。
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呼聲,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全黨全社會充滿期待。
立案登記制全面實行,推進人民陪審員和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懲戒機制改革,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司法公信力更加凸顯……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總書記直接指揮下,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政法機關鍥而不舍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做成了許多想了很多年、講了很多年但沒有做成的改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今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要總結經驗、乘勢而上,在新起點上推動改革開放實現新突破;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全面啟動,標志著全面深化改革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在此背景下,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也進入系統性、整體性變革的新階段,改革的內涵外延、目標任務、模式方法發生重大變化。
從改革廣度看,已從法院、檢察院拓展到黨委政法委、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
從改革深度看,已從破解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效能的體制機制問題,推進到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體系;
從改革方法看,已從主要由各單位分別部署推進,向更加注重統籌部署、一體推進轉變。
新時代,惟改革者進,惟創新者強,惟改革創新者勝。把握新時代、融入新時代、服務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通盤考慮,全國上下嚴細深實落實中央部署,司法體制改革不斷披荊斬棘、破浪前行。
法治信仰浸潤人心,法治社會建設穩步推進
“現在開庭!”2017年12月14日上午,隨著法槌敲響,一起“民告官”案件在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旁聽席上,來自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食藥監總局等16家有執法權部委的100多位領導干部,專程前來感受法庭的莊嚴和法律的神圣。
“這是一堂生動的依法行政專題課。”海關總署副署長王令浚說,“我參加過很多依法行政方面的會議、座談,但旁聽庭審還是第一次,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莊嚴。”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領導干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實現全面依法治國目標和任務的關鍵所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帶頭學法,以上率下,各級黨組織和國家機關集體學法已形成制度。2016年,司法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明確將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列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推動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信仰浸潤人心,全民守法的氛圍日益濃厚,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社會新風撲面。
——把普法融入執法的全過程。從2017年5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讓國家機關在執法的過程中精準普法,到落實普法責任制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建立,“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穩步落實。
——全面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廣泛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中國法律服務網上線運行,初步形成覆蓋全國的協同聯動、一網辦理的“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法律援助門檻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范圍進一步擴大,五年多來,共辦理法援案件631萬余件,有力維護了困難群眾合法權益。
——廣泛開展依法治理活動。深化法治創建活動,27個省(區、市)制定了依法治省(區、市)或法治建設綱要,法治創建在省、市、縣、鄉各層面蓬勃開展。五年多來,共表彰了781個法治創建活動先進城市(縣、市、區),1159個“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基層治理步入制度化、法治化的軌道,各領域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有效發揮。
——健全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矛盾糾紛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處理及時得當,就能變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反之,就可能激化矛盾,甚至轉化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有的還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影響到國家政權安全和社會穩定。人民調解處于預防化解矛盾的第一線,往往最先接觸也最了解矛盾糾紛產生變化的原因,能夠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就地化解。近年來,全國人民調解組織每年調解各類糾紛達900萬件左右,調解成功率96%以上,筑牢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一路走來,我們倍感振奮。全國上下同心、攻堅克難、砥礪前行,法治中國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中國人民在正確的法治道路上大步邁進。
展望未來,我們堅信,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指引下,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將不斷開創新局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奮斗目標一定能夠實現。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法治 全面 依法治國 建設 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