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協·協商>協商 協商
建章立規 保障真協商會協商多協商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人民政協走進新時代、展現新作為的行動指南。浙江省溫州市政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在提升政協協商民主能力水平上開展了一系列實踐探索和理論思考。
加強黨的領導,提高政協協商民主新站位。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組織形式,在人民政協各級組織和各項工作中,中國共產黨始終居于領導地位。
各級政協要堅持把習近平總書記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對人民政協的新要求貫徹落實到政協工作各個方面,堅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強化政治引領,積極運用人民政協這一政治組織和民主形式為黨委中心工作服務,積極支持政協黨組在政協協商民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協商依法開展、有序進行。充分發揮政協黨組核心作用,在黨委堅強領導下,政協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把協商民主貫穿政協履行職能全過程,明確協商內容、豐富協商形式、規范協商程序、增加協商密度、提高協商成效,為推進改革發展穩定貢獻力量。切實加強政協黨建工作,不斷提升機關服務能力,為做好各項工作提供堅強保障;充分發揮政協委員和政協機關里中共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讓黨旗在政協陣地高高飄揚。
聚焦中心任務,增強政協協商民主新實效。人民政協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協協商要始終站在黨政的高度、人民的立場,圍繞中心、適應大勢、研究大事、服務大局,精準服務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努力尋求全社會意愿與要求的最大公約數。
溫州市政協履職實踐經驗表明,提升助推中心大局工作的實效,要抓住三個關鍵環節:要把中心工作作為政協協商的主要議題;要把調查研究作為政協協商的基本方法;堅持以納入黨政決策為目標,以推動政策出臺、督促部門落實為重點,以擴大社會影響為輔助,全程跟進,持續發力,努力提高成果轉化實效。市政協近年來完成的實體經濟發展、交通治堵、精準扶貧、“五水共治”、“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點議題,都是在黨政領導決策動議中及時跟進,在委員密集提案中綜合研判,在群眾反映社情民意熱點中提煉轉化,聚焦發展大事和民生領域“關鍵小事”,形成年度協商重點議題,開展富有全局性、前瞻性、針對性的履職活動。
健全制度機制,完善政協協商民主新格局。實踐證明,只有從制度、機制、實踐層面,建制立規、對標對表,才能保障真協商、會協商、多協商,實現政協協商常態化、長效化。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連續出臺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一系列重要文件,地方政協在吃準吃透精神同時,需要結合實際,融合創新。如2014年起,溫州市委辦、市政府辦、市政協辦每年共同制定年度協商計劃,聯合發文、共同實施,并將協商工作計劃列入市委常委會工作要點。2017年,市委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對年度協商計劃在協商形式、協商時間、協商主體、成果報送、意見反饋等規程方面做了詳細規定,并對未列入協商計劃又確需在政協協商的臨時約商事項,明確了立項流程。在實踐上,把協商性和監督性結合好。市政協推出“民生系列月商會”,將“百姓能參與、有話講,協商建議可傳達,能轉化,監督批評能聽取、可督辦”作為“民生系列月商會”主旨,以主席會議或專題協商會形式每月一期,形成“政治協商+民生系列月商會”雙輪驅動的新協商模式。當前,各地政協協商在事前計劃、事中組織已經形成制度程序,但事后評估還是短板,加強政協協商活動的目標管理、績效評估是一個重要探索方向。
深化改革創新,構筑政協協商民主新平臺。結構決定功能,體制決定效能。政協機構改革既要從組織機構的重組重構入手,也要從職能職責完善提升著力。
溫州市政協在全國較早啟動了機構改革的硬件再造和軟件升級。優化委室設置,重構了十一屆市政協委室設置,保持兩室十委數量不變,新設專委會1個、整合1個,調整職能及變更名稱5個,機關處室也進行了相應調整。通過機構重組,達到科學設置職能、工作有主有次,職能更加優化、權責更加協同、運行更加高效的目標。規范履職管理,在新的專委會設置架構上,出臺了各委室聯系界別和聯系市直單位清單,明確將31個界別、100多個市直單位與12個委室的歸口聯系和工作職責,做到“事事有銜接,處處有對應”。市政協還實行了“3+X”履職清單制度,各委室按照市政協年度工作要點,明確各自協商議政、民主監督和專題調研等3項重點任務,并附加X項基礎性、常規性、創新性工作,制定工作清單和時間表,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基本依據。
發揮主體作用,提升政協協商民主新水平。發揮委員主體作用,擴大群眾有序政治參與,是政協協商民主能力建設的重要方向。
溫州市政協強化學習導向,積極拓寬政協委員知情明政渠道,對接全國政協培訓中心等機構,加強委員學習培訓;強化考核導向,制定《政協委員履職情況量化管理辦法》,“一季一統計,一年一告之”,年底形成委員履職量化考評報告,并作為政協表彰和委員換屆繼續提名的重要依據;強化界別導向,出臺《關于重視和發揮界別作用的意見》《關于開展界別活動組活動的實施辦法》《關于界別活動組聯絡員工作的若干規定》等文件,增強了委員履職針對性。
政協協商民主進一步向基層延伸,把委員工作室建設作為政協工作延伸到基層的有效載體,引導委員密切聯系群眾,反映民情,服務民生。向網絡延伸,鼓勵政協委員網上發聲,通過線上互動、線下溝通,傳播網絡正能量。向媒體延伸,加強各類媒體政協宣傳,暢通群眾通過媒體參與政協協商渠道,不斷擴大社會影響力。
(作者系浙江省溫州市政協主席)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協商 政協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