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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出入境證件7個工作日內辦結
國家移民管理局出臺22條改革新舉措
下月起出入境證件7個工作日內辦結
本報訊(記者林靖)今天上午本報記者在公安部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國家移民管理局研究制定了《關于加快推進移民和出入境領域“放管服”改革的實施意見》,6方面22條具體政策措施將于2019年一季度前分期分批實施。其中,內地居民可在全國范圍內異地申請換(補)發出入境證件、申辦出入境證件7個工作日內辦結等5項便利措施,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據統計,去年全國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簽發內地居民因私出入境證件1.33億本,出入境人員總量為5.98億人次,同比分別增長5.5%和4.76%,今年上半年,內地居民辦理因私出入境證件7641.6萬本,出入境人員總量達到3.1億人次,同比分別增長18.31%和7.7%,中外人員出入境持續保持強勁增長勢頭。為不斷滿足廣大出入境人員在申辦證件、通關進出境、旅游、商務、投資創業、停居留、旅行等方面享受更多更好便捷、高效、優質服務管理的新需求,國家移民管理局從六方面制定出臺了《意見》,提出22條具體涉及“放管服”改革措施。
圍繞雄安新區建設、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重點區域發展戰略,繼續出臺改進服務管理、降低制度成本、放權讓利企業、簡化手續、提高效率等支持政策措施;推進海陸空口岸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實施出入境交通工具網上申報,為對外貿易和跨境運輸企業提供通關便利;改革完善外國人永久居留審批管理制度,為國外境外人員投資創業、經商辦事提供便利;簡化海南三亞等港口郵輪查驗手續,支持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
打造“不打烊”的移民和出入境網上政務服務窗口;推行出入境證件在全國范圍內換(補)發、往來港澳臺團隊旅游簽注在全國范圍內辦理,實現證件“異地辦”;開發建設移民和出入境移動辦事APP,實現網上預約、網上受理、網上繳費等事項“掌上辦、隨時辦”,推動移動政務服務向第三方平臺拓展延伸;建設出入境證件互聯網身份認證平臺,便利持證人在金融、交通、教育、醫療等公共社會領域辦理個人事務;建設邊檢行政許可網上辦證平臺和手機終端,實現出入境船舶登輪、搭靠證件網上辦理和查驗管理。通過推行“應上盡上、全程在線”的網上辦事方式,實現“讓數據多跑腿、讓群眾少跑腿”。
創新往來港澳查驗方式,加快推進邊檢自助通道建設,提高口岸通關速度;按照“能減則減、能免則免”原則,減免證明材料,取消紙質申請表,縮短辦證時限,合理確定證件收費標準;為有應急需求的外籍人員提供便利服務;統一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機構標識體系,合理規劃功能區域,最大程度做到“一窗辦、一柜辦”;細化服務要求,配備必要的便民服務設施,營造舒適辦事辦證環境;建立線上線下功能互補的綜合服務新方式,讓群眾“就近能辦、多點可辦、少跑快辦、想辦就辦”。
建立嚴格可追溯的倒查工作機制;探索“互聯網+監管”新方式,拓寬社會監督渠道途徑;建立移民和出入境管理誠信機制,納入社會誠信體系,讓守信者享便利、失信者受懲戒。
9月1日起施行5項便利措施
1 內地居民可在全國范圍內異地申請換(補)發出入境證件。申請人可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異地申請換(補)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解讀:新政實施后,申請人可按照與戶籍地相同的出入境證件申請規定異地申請換(補)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經推估,每年約有270萬人次居民享受異地就近換補證件的便利,僅往返交通費用一項每年就可節省支出30億元左右。
2 內地(大陸)居民可在全國范圍內異地辦理往來港澳臺團隊旅游簽注。申請人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可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往來港澳臺團隊旅游簽注,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解讀:新政實施后,內地居民可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按照與戶籍地相同的出入境證件申請規定異地申請往來港澳臺團隊旅游簽注,實現赴港澳臺地區旅游“說走就走”。經推估,每年約有780萬人次居民享受在異地辦理赴港澳臺團隊游手續的便利,僅往返交通費用一項每年就可節省群眾支出90億元左右。
3 內地居民辦理出入境證件簽發時限全部縮短到7個工作日。內地(大陸)居民在戶籍地申辦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的簽發時限縮短到7個工作日。
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規定,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審批簽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的時限分別為15、60、30日。為滿足群眾不斷增長的出國出境需求,過去一階段內,公安部相繼出臺相關規定縮短辦證時限。在此基礎上,國家移民管理局進一步簡化手續、優化審批流程、利用信息科技手段提高審批制證速度,決定將內地居民在戶籍地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的審批簽發時限均縮短至7個工作日,最大限度方便群眾辦證出行。
4 為有應急需求的外籍人員提供便利。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為遇有3種情形的外籍人員提供即時受理審批便利:對于丟失護照急需補辦簽證出境的外籍人員,憑邀請單位提供的事由說明函件、已確定日期和座位的機(車、船)票即時受理審批;外籍船員及其隨行家屬急需申請停留證件離開港口城市轉機出境的,憑船舶代理公司擔保函件和已確定日期、座位的機(車、船)票即時受理審批;外國旅游團成員急需申請團體簽證分離出境的,憑接待旅行社提供的事由說明函件和已確定日期、座位的機(車、船)票即時受理審批。
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規定,外國人申請簽證延期、換(補)發和申請停留證件,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受理簽發。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生活、工作中,上述丟失護照急需補辦簽證出境等情況時有發生,若按規定時限簽發相應簽證和停留許可,有可能影響申請人行程安排。為此,國家移民管理局決定為遇有上述特殊情況的外國人提供即時受理審批簽證、停留許可申請,及時做出準或不準決定。新政實施后,經推估每年有近3萬人次外籍人員可享受急事急辦便利。
5 實行國際航行船舶網上申報邊檢手續。出入境船舶負責人或其出境入境業務代理單位通過公安出入境互聯網辦事平臺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申報出入境船舶、船員信息,不再提交紙質申報單證。
解讀:新政實施后,外貿和船舶運輸企業可通過公安出入境網上辦事平臺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向港口邊檢機關申報出入境船舶、船員等信息,不需再提交《總申報單》、《船員名單》、《旅客名單》等紙質單證,船舶抵港即可生產作業,每年可節省出入境船舶辦理邊檢手續時間20萬小時以上,船舶抵離港時間明顯縮短,將節約大量成本支出,進一步促進貿易便利化,提高口岸通關效率和企業效益。本報記者 林靖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出入境 證件 往來 入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