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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在臺脫團大陸游客已返抵廈門
新華社北京4月26日電(記者李寒芳、趙博、劉歡)針對前不久一名大陸游客在臺旅游期間擅自脫團一事,國務院臺辦發言人馬曉光26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應詢時說,海峽兩岸旅游交流協會為此要求臺灣有關方面,依兩岸旅游協議將其送回。日前,這名游客已隨團返抵廈門。
他表示,有關旅游主管部門及大陸的組團社對該游客和旅游團的領隊進行了問詢調查。主管部門將依有關規定,對這起脫團事件做出處理。
馬曉光同時表示,由國家旅游局、公安部、國務院臺辦聯合修訂的《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管理辦法》已于4月13日公布,希望大陸游客在赴臺旅游時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馬曉光還應詢介紹說,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自今年4月24日起開始受理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的申請,目前絕大部分地方已順利啟動,個別地方因為系統進行大規模調試改造的原因,將在5月30日前完成啟動工作。
他表示,將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電子化,是公安機關推進便利大陸居民往來臺灣、提升證件防偽效能的一項新舉措。新版的證件已在2016年12月26日首先在福建省啟動試點,社會反映良好。
有記者問,臺灣當局行政機構擬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的許可辦法,把卸任的大陸黨、政、軍人士赴臺納入管制范圍,進行醫療、美容赴臺消費的有效期也將從六個月縮短為三個月,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馬曉光說,臺灣當局的這些動作不利于兩岸交流,是在開歷史倒車。
在回答有關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問題時,馬曉光表示,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協助返還犯罪所得,是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確定的重點。自該協議生效實施以來,這項保護兩岸民眾切身利益的工作至今沒有停止。截至目前,兩岸業務主管部門相互協助返還犯罪所得11筆,共計680余萬元人民幣。我們希望臺灣有關方面盡快返還大陸受害民眾的合法財產。
編輯:秦云
關鍵詞:在臺脫團大陸游客 返抵廈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