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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堅決禁止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
中新網8月22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近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意見》要求,嚴肅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紀律,堅決禁止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意見》指出,切實加強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鼓勵廣大教師為人師表、潛心教書育人。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發布的課程方案、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計劃,開足、開齊、開好每門課程。
各地教育部門要指導中小學校,按照學校管理有關標準對標研判、依標整改,嚴格規范教育教學行為,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創造條件。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對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要堅決查處并追究有關校長和教師的責任;對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要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有關教師的教師資格。
《意見》要求,嚴肅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紀律,堅決禁止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意見》強調,各地要創造條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強化中小學校在課后服務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彈性離校制度。中小學校要充分挖掘學校師資和校舍條件的潛力,并積極利用校外資源,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努力開辟多種適宜的途徑,幫助學生培養興趣、發展特長、開拓視野、增強實踐,不斷提高課后服務水平,可為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提供免費輔導。堅決防止課后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各地可根據課后服務性質,采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
《意見》指出,有關部門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應當適當考慮學校和單位開展課后服務因素;學校和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對參與課后服務的教師給予適當傾斜。設定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的,應當堅持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按有關規定由省級教育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聯合報省級人民政府審定后執行。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后服務,由學生和家長自愿選擇,嚴禁各地以課后服務名義亂收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中小學校 培訓 校外 堅決 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