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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槿惠三起案件同天“過堂”,刑期將超過30年?
資料圖:4月6日,韓國首爾火車站,人們觀看韓國前總統樸槿惠案一審宣判的直播畫面。 中新社記者 吳旭 攝
檢方:量刑與罰款偏低,提起上訴
對于案件的判決,韓國部長檢察官全俊喆表示,樸槿惠“為了幕后實權人物的利益將國民委任的權限私有化,壟斷國家政治并破壞憲法價值”,“成為韓國憲政史上首位遭到彈劾而被罷免的總統”。
不過,法院一審判處樸槿惠監禁24年并罰款180億韓元,少于檢方要求的監禁30年和罰款1185億韓元。在檢方對樸槿惠的18項指控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定其中16項成立,包括收受賄賂、濫用職權、脅迫企業等多項核心罪名。
但是,法院沒有接受她與三星向崔順實所控制的公司捐款220億韓元有關的指控,以及控方稱三星“含蓄請求”樸槿惠間接批準李在镕作為公司繼承人的說法。4月11日,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官辦公室表示,部分判決不公平地免除了樸槿惠的一些受賄指控。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樸槿 槿惠 ,樸 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