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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貨幣基金脫虛向實回歸本位
從表面看,貨幣基金的投資資產大部分仍然在銀行體系之內,但其過快的增速、過大的規模以及不當的宣傳,蘊藏著流動性風險,也誤導了廣大投資者。對貨幣基金加以規制,切實防范風險,促進規范發展,勢在必行。規范貨幣市場基金的募集、投資運作等活動,有助于引導貨幣基金和社會資金脫虛向實
證監會、央行此前發布進一步規范貨幣基金互聯網銷售、贖回的指導意見,提出貨幣基金互聯網銷售“三強化、六禁止”要求,同時規定貨幣基金每天快速贖回不超過1萬元、余額不能用于消費等,部分要求從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去年以來,監管部門先后出臺了公募基金流動性管理新規等,對基金投資運作等予以嚴格約束,并限制互聯網平臺單只貨幣基金規模。這主要是因為,近年來貨幣基金由于風險不高、收益穩定等特點受到投資者的歡迎,規模快速增長,給流動性管理帶來了較大壓力。部分互聯網平臺,在貨幣基金網絡銷售、贖回相關服務中也產生了一些問題。
截至目前,我國貨幣基金規模約達8萬億元。從表面看,貨幣基金的投資資產大部分仍然在銀行體系之內,但其過快的增速、過大的規模以及不當的宣傳,蘊藏著流動性風險,也誤導了廣大投資者。對貨幣基金加以規制,切實防范風險,促進規范發展,勢在必行。
上述相關規定的實施,短期內將影響貨幣基金增長速度,長期看有利于行業健康穩定發展。具體而言,新規將帶來三個方面的積極作用。
一是讓貨幣基金回歸業務本質。以余額寶為代表的“寶寶類”產品,其“前身”是上世紀70年代肇始于美國的貨幣基金。作為貨幣基金,其本質上是一種投資理財工具。但是,部分基金公司聯手支付機構、電商平臺,讓投資者直接以持有貨幣基金份額支付、消費,使貨幣基金儼然成為“準貨幣”,不僅給投資者帶來無限流動性預期,還容易使投資者忽略基金自身蘊含的投資風險屬性。新規明確要求,不得向投資者提供以其持有的基金份額消費、轉賬等業務,并禁止除商業銀行外的其他機構提供墊支,就是要讓貨幣基金回歸業務本質,讓相關機構歸位盡責。
二是降低貨幣基金流動性風險。貨幣基金依靠新申購資金以及變現持有資產兩種方式補充流動性。當金融市場出現較大波動,或貨幣基金出現負面影響時,大規模贖回將可能帶來滅頂之災,其危害遠大于存款“擠兌”。我國貨幣基金投資者多為普通民眾,市場波動時更容易產生“踩踏”效應。在我國去杠桿和防風險的形勢下,貨幣基金的日常風險管理重點是應對集中或大額贖回等極端情況。尤其是在公募基金流動性新規出臺后,如果流動性管理跟不上,像余額寶這樣超大規模的產品將面臨巨大挑戰。因此,對快速贖回設置上限是必要和及時的,有助于降低系統性風險隱患。
三是推動貨幣基金脫虛向實。投資者資金流向貨幣基金,貨幣基金用以配置銀行存款和同業存單,銀行資金再流向各類資管產品,投資鏈條被不斷拉長,多數資金在金融體系內空轉,部分資金最終可能沒有流向實體經濟。這是資金脫實向虛的一種表現。去年來,在股市低迷的情況下,機構投資者不斷購買貨幣基金,脫實向虛有進一步加劇的趨勢。此外,貨幣基金在客觀上也加重了銀行存款成本進而間接推高社會融資成本。上述新規的出臺,規范貨幣市場基金的募集、投資運作等活動,有助于引導貨幣基金和社會資金脫虛向實。
下一步,在上述系列新規嚴格約束下,貨幣基金市場將告別高速增長,邁入穩健發展新階段。對普通投資者而言,要適應貨幣基金市場的新變化,充分認識貨幣基金本質是理財產品而不是存款業務,根據自己的需求和偏好調整投資習慣,合理投資,并做好多元化的家庭和個人資產配置。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基金 貨幣 投資者 投資 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