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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法院三年來受理涉港案件3100件
新華社深圳6月24日電(記者周科)前海法院24日發(fā)布的《涉外涉港澳臺商事審判白皮書》顯示,2015年2月至2018年4月,前海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臺案件4274件,審結3005件。其中,受理涉港案件3100件,居全國之首。
該白皮書共分強化審判職能、審判機制改革、司法體制改革、多元糾紛化解、一流法院建設等五部分,并附涉外涉港澳臺商事審判十大典型案例。
白皮書顯示,自2015年初成立以來,前海法院受理涉外涉港澳臺案件逐年增長,并呈現(xiàn)出案由相對集中、新類型案件逐步增加等特點。據(jù)統(tǒng)計,2016年受理案件較2015年增長159%,涉案標的額增長302%。
前海法院集中管轄深圳市轄區(qū)內其他基層法院管轄的一審涉外涉港澳臺商事案件。自集中管轄以來,前海法院平均審結一審案件時間為9.6個月,而集中管轄前的審結平均時間為17.2個月,集中管轄后涉外涉港澳臺案件的審判效率提升近50%。當事人協(xié)議選擇前海法院管轄的案件數(shù)量,截至2016年僅為502件,截至2018年4月上升為4231件。
在建設“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訴調對接中心過程中,前海法院還引入境外調解組織和調解人才,共聘請76名外籍和港澳臺籍調解員。2016年5月28日至2018年4月,訴調對接中心收案3173件,成功調解商事糾紛案件1247件,成功率39.3%。(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前海法院 涉港案件 31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