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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恐怖組織“神權(quán)游擊隊”精神領袖阿曼被判死刑
中新社雅加達6月22日電 (記者 林永傳)印尼恐怖組織“神權(quán)游擊隊”(JAD)創(chuàng)始人及精神領袖阿曼·阿卜杜勒·拉赫曼(Aman Abdurrahman)22日以涉嫌煽動和策劃多起恐怖襲擊罪名,被印尼首都雅加達南區(qū)法院判處死刑。
據(jù)《雅加達郵報》22日報道,由5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一致認為,檢方指控阿曼涉及的恐怖主義罪行證據(jù)充分,判處阿曼死刑,且不能赦免,但允許其在7天內(nèi)提出上訴。
印尼檢方指控現(xiàn)年46歲的阿曼涉嫌在2016年至2017年間煽動和策劃了5起恐怖襲擊,包括2016年1月造成8人死亡、20多人受傷的雅加達市中心爆炸案,2017年5月造成3名警察喪生、12名民眾受傷的雅加達東區(qū)公交車站爆炸案。
阿曼在庭審中否認檢方的上述指控,僅承認鼓勵追隨者前往敘利亞加入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IS)。
阿曼是印尼恐怖組織“神權(quán)游擊隊”的創(chuàng)始人及精神領袖。該組織是“伊斯蘭國”在印尼的最大分支機構(gòu),曾在印尼發(fā)動多起針對警察、平民和宗教場所的恐怖襲擊。
阿曼本人曾于2004年因策劃恐怖襲擊被判刑7年,2008年被提前釋放;2010年又因在亞齊設立恐怖主義訓練營再次被判刑9年。即使身處監(jiān)獄,他仍被指控涉及前述多起恐怖襲擊事件。(完)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阿曼 印尼 恐怖組織 神權(quán)游擊隊 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