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記者劉慧)證監會官網19日消息,小米集團經慎重研究,決定分步實施港股和中國存托憑證(CDR)上市計劃,先發行港股,然后擇機在境內發行中國存托憑證,為此向證監會申請推遲發審會時間。
證監會信息顯示,證監會尊重小米集團的選擇,決定取消第十七屆發審委定于6月19日召開的發審委會議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文件的審核。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小米CDR發審會 推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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