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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啟動2018年社保繳費工資申報
新華社北京6月4日電(記者李放)記者4日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北京市已啟動2018年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于6月5日至7月25日期間,到各區(qū)社保經(jīng)(代)辦機構或社保所申報。
據(jù)了解,用人單位應當以職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申報201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依據(jù),如實申報,無上下限的限制,不得瞞報、漏報。作為申報依據(jù)的職工月平均工資,包括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及其他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支付的工資,無論計入成本與否,無論按照國家規(guī)定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與否,無論以貨幣形式支付與否,均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新的繳費工資基數(shù)將于7月起生效,為期一年。對未按時申報的單位,自2018年7月起,北京市社保中心將按照單位6月份繳費額的110%確定2018年度社保繳費工資。
此外,在北京市、區(qū)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原職業(yè)介紹服務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等社保代理機構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保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xiāng)鎮(zhèn))社保所繳納社保的個人,也需要在6月5日至7月25日期間,到所在社保代理機構辦理繳費基數(shù)申報手續(xù)。沒有按期辦理申報手續(xù)的,直接按本人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shù)檔次確定。
編輯:秦云
關鍵詞:北京 2018年 社保繳費工資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