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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減餐加洗腦 傳銷組織“黑惡化” 路數堪比邪教
第二階段為“考察者”“上線”階段,限制受害者人身自由之后,以折磨的方式“考察”。夜晚一兩點開始組織“出早操”,在客廳穿著內衣,采取雙手托冰“握手式”站立數個小時,白天以“半個屁股在板凳上,直立腰身,面壁”的方式“坐板凳”一天,除此之外,還通過“言語威脅”“減餐”“脫光衣服潑涼水”“煙熏”“種櫻桃(在脖子上吸唇印)”“毆打”等軟硬暴力折磨。7至15天后,不堪折磨、接近崩潰的“考察者”就“自己悟了”,同意掏錢或者騙親戚朋友的錢購買“虛擬產品”。“上線”時會有隆重的“儀式”,并邀請兩個其他“寢室主任”見證,體現自愿,之后繼續“升華”。
第三階段為“老板”階段,交了錢就成了“業務老板”,除了“出早操”等,以心靈雞湯、經濟學片段、未來前景等雜糅的“精粹教材”開始“培訓”洗腦,在這種類似“邪教教義”摧殘下,一般15天就對“出人頭地”徹底深信不疑。
成為“老板”后,這些受害者變成了害人者,此時團伙發給受害者手機等工具,按照團伙的分工要求開始“招工”,以各種借口向親戚朋友騙錢,按照“話術”騙人入伙,同時對新入伙成員施暴。
這些傳銷組織裂變極快,人員一旦發展到100人,就一分為二,各領50人覓地繼續發展。警方審訊掌握,堯都區被打掉的傳銷組織僅為陜西渭南裂變的一條下線,2014年裂變到臨汾之后,已由30余人發展為兩個集團150余人,骨干成員基本固定,同時在外地裂變出下線。臨汾警方近日在運城市打掉一批下線團伙。
組織“因材施教” 成員深信不疑
據警方介紹,這些傳銷組織針對不同等級成員設計不同的教材“因材施教”,極具“邪教路數”,成員深信不疑,作惡毫無負罪感。
這些傳銷組織分為“老板—寢室主任—大主任—經理—大經理—老總”多個層級,老板為業務代表,購買一至數十份不等的2800元一份的虛擬物品。“寢室主任”管理一個窩點,一般10到20人。“大主任”管理六個寢室,“經理”管理兩個“大主任”。“老總”可“出局”,即拿上錢脫離傳銷組織。
他們將斂取的錢財如數層層上交,直到“老總”手中,“老總”會依據組織規則定期發放“工資”。一般“寢室主任”每月領取680至980元,“大主任”領取1000至1600元,“經理”“大經理”領取1萬元左右,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警方介紹,專案中的傳銷成員,少則一年,多則三五年,這些毫無自由的人每天食用清水煮白菜。但他們虔誠得像工蟻一樣,認真學習、做筆記,兢兢業業“騙人”,不圖回報,而“出局”成為“蟻后”就像掛在嘴邊的胡蘿卜。
中海油集團的職工耿某,被初戀女友欺騙,2017年3月來臨汾與其見面,被該組織非法拘禁,不僅丟掉了自己的正當工作,后來還成為“寢室主任”參與該組織的犯罪活動。英語八級的熊某,已考取碩士研究生,2017年4月來臨汾與“網友”見面被騙加入該組織,被限制人身自由后,錯失了求學深造的機會,后發展成為該組織骨干。
2014年加入傳銷組織的受害者羅某經過“培訓”后迅速蛻變,騙其父母將老家唯一的一頭牛變賣后,買了四套“產品”,隨著下線發展,2017年他成為“大主任”,管理六個寢室,每月最高領到1600元工資。成為“大主任”后,他有了短暫離開的資格,經“上級”批準,羅某2018年春節回家之后,又返回了傳銷窩點,繼續發展“事業”,期待早日“熬出頭”,脫貧發達。
該組織“老總”將大部分非法所得予以占有,非法獲利積累到一定數量后,按慣例“出局”讓位,這不僅成為層級較低的嫌疑人羨慕的案例、泯滅良知“孜孜追求”的“目標”,而且使用非法所得重新進行投資,漂白身份,化身為真正的老板、企業主。
在四川抓獲已經出局的“老總”石海容和“大經理”劉元江,夫妻二人用攫取的不義之財開辦了豪豬養殖場,目前已初具規模。
“來的時間長了,騙了一堆親朋好友,回不去了。都堅持了好幾年,再堅持幾年說不定就能‘出局’。”羅某說,為“出人頭地”他選擇了“堅持”。
“傳銷”反成保護衣
警方梳理近期打擊的具有非法拘禁等雷同犯罪行為的傳銷組織,發現僅山西就有多個地市存在,已經處理的案件就有數十起,但都是按經濟領域犯罪處理。“事實上已經跟傳銷毫無關系,傳銷反倒將真正罪名掩蓋。”堯都區公安局副局長牛振林說。
山西華炬律師事務所律師任建榮介紹,1998年國務院出臺《關于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首次提出傳銷行為違法的概念。2001年最高法通過批復形式,明確這種行為以非法經營罪定罪。2009年將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從非法經營罪中剝離出來,作為獨立罪名寫入刑法修正案。“從此前對組織傳銷者難以入刑,變成了經濟領域犯罪,這是傳銷的第一次質變。”
專案民警表示,目前,一些異地聚集式傳銷組織已經發生二次變異,從市場經濟領域犯罪變成披著“傳銷衣服”的暴力犯罪集團,其侵害課題由市場經濟變成人身安全,再次發生質的變化。
一是產品從經濟道具變成“人”。“以前傳銷還有一個產品道具,現在是赤裸裸的思想控制,產品是‘人’,只要組織往下發展,控制的‘人’越來越多,自己就能出頭。”堯都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教導員關穎說,按照他們的理論,在不受到任何打擊,正常發展情況下,不出十年,將發展出遍布全國的百萬下線。
二是手段從“騙”變成了“搶”。以前多是通過授課、洗腦后“賣東西”發展下線,現在則是依靠暴力手段綁架、非法拘禁,強勢洗腦之后,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
三是組織“戒律”極強,甚至發展出專門對抗打擊的流程。“戒律”規定,組織成員沒有人身自由,數年不與社會接觸,各個寢室成員一兩個月交流一次,防止熟稔。互相之間不準有金錢來往、談戀愛等除“業務”之外的任何交流,只能互相舉報、監督。
堯都區公安局刑警大隊長張秀峰介紹,從目前偵查的情況看,有些“老板”層級的嫌疑人兩年內都未曾自由出入過窩點,偶爾出入也僅限于理發、洗澡或者搬新家,一切活動均有專人監視。有些新人甚至長期吃喝拉撒均在寢室,不得到院內活動。與家人通訊有專人監督控制,只能報喜不能報憂,按設定臺詞回復。
為控制低等級人員,該組織每個寢室每晚安排有兩到三名骨干成員專門陪睡看守,收走外套僅剩短褲防止逃脫,并由“寢室主任”每天將安排情況逐級報告。同時,該組織在窩點及公安機關周邊安排專人放哨,密切關注公安機關動向,如有情況迅速轉移,逃避打擊。
一旦被發現,“傳銷組織”就成為這些暴力團伙的“保護衣”。“戒律”規定,一旦某個寢室案發,成員就主動交代“我是傳銷,我是受害者”,不涉及其他寢室,警方對普通成員只能做遣散處理。其他寢室成員則進入應急模式,在公檢法等門口“放羊”盯梢,同時將買了車票送上車的成員接回安置。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傳銷組織 黑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