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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規定共享單車押金存放專用賬戶
新華社北京5月30日電(記者烏夢達)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30日對《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草案第二次審議稿)》進行審議。草案提出,建立健全共享單車押金、預付金管理制度,將押金存放在北京市開立的資金專用賬戶,承租人申請退還押金時,應當及時退還。
共享單車給市民帶來了便利,也帶來了亂停亂放、無序發展、擠占公共資源等問題。近日,北京市交通委介紹,依據共享自行車企業上報數據統計分析,截至4月底,北京市運營的共享自行車企業有10家,運營共享自行車總數在190萬輛左右。
草案提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企業應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將自行車動態總量、重點投放區域動態總量、承租人信用懲戒信息,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接入北京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監管和服務平臺;協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實確定違法行為人,并告知其及時接受處罰。
為規范承租人依法停放車輛,草案要求共享單車客戶端顯示承租人安全提示、自行車允許停放、禁止停放區域,并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受理、處理承租人違法駕駛、停放等行為的投訴舉報。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鄒維萍介紹,草案提出,對于違反有關管理規定并拒不改正的共享單車企業,將限制其車輛投放,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法停放,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違法行為人拒不繳納罰款,交警可以扣留車輛。違法行為人不在現場的,交警在扣留車輛后,將公告違法行為人在15日內接受處理。
編輯:秦云
關鍵詞:北京 共享單車押金 專用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