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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大常委會副廳級干部孫永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新華社哈爾濱5月10日電(記者閆睿)記者從黑龍江省紀委監委了解到,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準,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牡丹江市人大常委會副廳級干部孫永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決定給予孫永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孫永先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向上級領導贈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和工程承攬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錢款,涉嫌受賄犯罪。
孫永先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背離黨性原則,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成收錢斂財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黑龍江省紀委常委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審議并報黑龍江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孫永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孫永 干部 永先 開除黨籍 牡丹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