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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技藝要厘清保護與傳承的關系
中國雜技團訴稱其享有《俏花旦·集體空竹》節目的著作權,發現騰訊視頻網站播放的許昌縣廣播電視臺舉辦的2017年春節聯歡晚會中,《俏花旦》節目與《俏花旦·集體空竹》節目高度相似,侵犯了其相關著作權益。故將騰訊公司、許昌縣廣播電視臺以及表演單位吳橋縣張碩雜技團訴至法院,要求賠償侵權損害賠償金10萬元。 (4月25日《新京報》)
被告許昌縣廣播電視臺表示,電視節目錄制過程經過吳橋縣張碩雜技團的合法授權,涉案節目與原告的節目有一定的相似,對此不知情,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吳橋縣張碩雜技團則認為,原告的節目不是原創作品,是中國傳統的雜技節目,自己有權利表演。“原告的作品系抄襲自別人的作品,張某是抖空竹技藝的傳承人,不存在侵權,更不存在抄襲原告節目的事實。”
但中國雜技團確實享有《俏花旦·集體空竹》節目的著作權,有商標注冊證,有《俏花旦·集體空竹》作品全部版權。如果被告的《俏花旦》節目確實存在大量抄襲現象,也就可以認定為侵犯原告著作權。
當然,這需要法院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兩個節目進行深入細致的比較與分析,從而做出專業、公正的裁決。還要看到,正如被告所稱:“空竹為民間技藝,不應因版權登記來限制民間藝人的演出,否則不利于民間技藝的傳承和發展。”所以,一方面,不能因為空竹技術屬于傳統文化、民間文化,就忽視了對這種傳統文化、民間文化有所開拓與發展的原創者的保護;另一方面,對版權的保護,也要避免變成了對傳統文化、民間文化傳承的禁錮與限制,要能給傳統文化、民間文化以足夠的發展與傳承的空間。
此案不論結果如何,都值得引起全社會對于民間技藝與民間文化保護、傳承等問題的重視。“雜技作品著作權糾紛案”也折射了民間技藝的傳承糾葛。我國不少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傳承無人”的難題,如何讓文化遺產能夠代代相傳、生生不息,并得到發揚光大?這需要厘清保護與傳承的關系,需要保護原創者,保護知識產權,也要鼓勵與激勵傳承者、傳播者,當兩者可能發生沖突之時,要能平衡好兩者之間的關系與利益,要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下,讓雙方能夠各取所需,求取各方的最大公約數,這樣才能有利于傳統文化、民間文化的發揚光大、傳承賡續。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民間 傳承 保護 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