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4日電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朝鮮、彝、壯等7種少數民族文字單行本已由中國民族語文翻譯局翻譯,民族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向全國公開發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少數民族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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