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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華:為什么要打造“數字灣區”
作者:上海師范大學副教授 張華
灣區是帶動經濟增長和引領技術變革的領頭羊。世界三大灣區分別是紐約灣區、舊金山灣區和東京灣區,其重要作用和價值正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熟知。2017年,中央提出制訂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的規劃,標志著灣區建設開始在中國發力。
整合線上線下資源,形成新的經濟形態
通常來說,灣區具備港闊水深的優良海港,并據此形成發達的海港經濟區,因港而生、依灣而興。目前,國際三大灣區經歷較長的發展時期后,形成了經濟上的獨特價值、發展上的核心資源與動力。
就我國而言,提出灣區發展的計劃,主要是希望在自然生長的基礎上加速和助力,進一步明確現有灣區在經濟特色和發展動力上的定位。在此基礎上,帶動各方的投入,推廣和提升灣區的形象,加快相關資源向灣區集中,減少人才、資本等流動阻力,使灣區在集聚資源上更加便利、更加有力。
世界銀行的研究顯示,全球60%的經濟總量來自港口海灣地帶及其直接腹地。灣區正是基于海灣港口城市和區域而發展出來的地緣性經濟概念。目前,大多數有關灣區的討論,均基于地理的灣區,探討海灣周邊區域所負載的經濟產業發展狀況,及其對周邊經濟的輻射和帶動價值。這可以看作區域中的經濟現實。但事實上,灣區的功能已遠遠超越地理范疇,尤其是在數字經濟發展的背景之下。
當今世界,數字經濟成為眾多國家新的經濟發展引擎。信息技術全方位豐富和服務人們的生活,并在此基礎上極大豐富和擴展人類的傳播能力,初步建構出數字化的社會關系和社會場景。不僅在內部最大限度地實現信息流通的便利,而且正在向非數字化的網下延伸,打通網上網下之間的區隔成為發展的必然。這也是“互聯網+”得以發展的基本條件。
以共享單車為例,共享是經濟學的角度的命名。但從互聯網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共享單車是典型的“互聯網+實體”的產業形態,可以看作線上向線下的擴張與滲透。與之相似的還有以餓了么為代表的外賣訂餐服務、以滴滴為代表的交通出行,甚至近來走俏的新零售概念。它們都明顯地體現出互聯網信息流通的便利性,及其向網下實體的滲透。
這些經濟形態不再局限于虛擬的網絡世界,而是利用互聯網信息傳播的巨大便利,整合線下資源形成新的經濟形態,實現人機網、內容網和物聯網的有機融合。這已經成為潮流和趨勢。
減少對地理條件的依賴,形成經濟引領示范效應
我國灣區的發展正處在數字經濟從互聯網向網下延伸的過程中。借此發展趨勢,建設“數字灣區”成為灣區發展的一個可行之路。“數字灣區”是數字經濟時代的產物,是指以信息技術為動力、互聯網平臺或企業為核心的信息、產業、人才、資源等集聚現象的總稱。
理論上,數字灣區可以附著于地理上的灣區,實現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的共振協同發展,也可以獨立于地理灣區而存在,實現“物理分散、網絡一體”,突破灣區對地理環境的依賴。檢視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現狀不難發現,地理灣區開放的格局、包容的氛圍恰恰有利于孕育“數字灣區”。例如,位于杭州灣范圍內的阿里,以其為中心的各類淘寶店、消費大數據、互聯網金融,理論上可以分布于全國各地,但現實中又實實在在形成了“蘇浙滬包郵區”的產業集中。
目前,我國數字經濟的規模已非常可觀。僅以微信為例,截至2016年年底,它已匯聚超過1000萬個公眾賬號、20萬個第三方開發者,直接帶動信息消費1743億元。同時,微信帶動社會就業規模達1881萬人。其中,直接就業466萬人,間接就業1415萬人。此外,上線政務微信、城市服務、小程序,還極大地降低了移動互聯網使用門檻。所有這些,都是基于微信龐大的活躍用戶數量。根據數字經濟的第一定律梅特卡夫法則,2016年年底所呈現的這些數字還會有指數級的增長。這清晰地展示了數字經濟時代的信息、產業、人才等集聚的美好前景。
“數字灣區”的提出,也是互聯網社會發展的必然。一般來說,平臺經濟所講的平臺,指的是“一種交易空間或場所,可以存在于現實世界,也可以存在于虛擬網絡空間。該空間引導或促成雙方或多方客戶之間的交易,并通過收取恰當的費用而努力吸引交易各方使用該空間或場所,最終追求利益最大化”。這實際上就是經典經濟學“市場”概念的外化。
但問題在于,平臺經濟這一概念無法對信息技術驅動所帶來的信息、產業、人才等資源集中狀態進行有效概括。使用新的概念并對迅速發展的現實進行總結,變得很有必要。
與平臺經濟概念相比,“數字灣區”一方面依托于互聯網開放的結構,另一方面得益于灣區地理開放的現實條件和逐漸形成的城市開放心態,將始終注重保持流通的便利性。這意味著道路、高鐵等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辦事程序流程的簡化,信息壁壘的進一步破除,融資成本的進一步降低。即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實現信息、人才、資本、資源流通的便利。
就此而言,“數字灣區”是我國灣區建設的現實需要。積極發展“數字灣區”,一定程度上能減少灣區經濟對地理條件的依賴,從而形成可復制的產業形態和更大的經濟引領和示范效應。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社交網絡傳播中傳播主體行為的演變和規范研究”階段性成果)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數字灣區 粵港澳 大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