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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職責才能落實有力
近年來,我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這得益于多年來在安全生產高壓態勢之下各方面的嚴抓嚴管,尤其是“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嚴格落實。近日,中辦國辦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讓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方面有了更明確的遵循。
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首先要讓職責邊界明確,知道職責怎么劃分,有哪些約束,責任才能落到實處。此次《規定》列清不同分工干部的安全生產職責,特別是針對過去一些地方“末位管安全”的做法,明確地方各級政府一般應由擔任本級黨委常委的政府領導干部分管安全生產工作,這也意味著在黨委決策過程中,可更多將安全生產內容納入其中,有利于解決管行業與管安全“兩張皮”等問題。
《規定》提出“終身問責”新舉措,可以避免領導干部在履職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僥幸心理。但這會不會引發“敷衍塞責、不做不錯”的怠惰思維?不可否認,安全生產是比較復雜的系統,其中的確存在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干部也承擔較大壓力。有鑒于此,此次《規定》也制定了從輕追責、免責和表彰獎勵的條件。這是一種導向,也是對履職盡責黨政領導干部的鞭策,可讓他們少些后顧之憂,多些真抓的實勁、常抓的韌勁。
居安思危,思則有備。越到后期,安全生產事故繼續下降的難度會越大。地方黨政領導干部作為狠抓安全的“關鍵少數”,急難險重任務要頂得上去、拿得下來,只有多些憂患意識和“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的紅線意識,安全生產工作才能抓牢、抓好。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安全生產 職責 明確 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