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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人民的安全感滿意度公信力
日前,中央審議通過了《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拉開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大幕。這次公安改革,從體制、機制、制度入手,進行全方位、系統(tǒng)性改革,明確了七個方面主要任務,推出了100余項改革舉措,改革力度之大、范圍之廣,前所未有。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落實中央“四個全面”戰(zhàn)略部署的具體舉措。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適應時代新發(fā)展和人民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必然要求,是激發(fā)公安隊伍生機活力、提升公安機關戰(zhàn)斗力的必然要求,對于建設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具有重大深遠的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改革創(chuàng)新之路。但是,隨著時代的發(fā)展、技術的進步,面對信息化社會帶來的巨大變化,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也產生了一些不適應的問題,與人民群眾新期盼還有一定差距。堅持問題導向,順應人民期待,公安改革再次邁出堅實步伐。
《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緊密結合公安工作的性質特點和職責任務,聚焦社會關切的突出問題,明確提出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現代警務運行機制和執(zhí)法權力運行機制、公安行政管理制度、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管理體制等一系列政策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
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滿意度和公安機關的執(zhí)法公信力,既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也是檢驗公安改革成效的重要標準。公安改革要有勇涉“深水區(qū)”、敢啃“硬骨頭”的決心和力度,創(chuàng)新社會治安治理機制、提高治安防控水平和治理能力,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完善執(zhí)法權力運行機制、確保公正文明執(zhí)法,努力建設法治公安。
改革的路線圖、任務書、時間表都已確定,關鍵在于落實。公安改革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公安工作與經濟社會發(fā)展緊密相連,同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改革需要黨政各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理解配合、大力支持、廣泛參與。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要深刻認識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以飽滿的政治熱情和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積極投身到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實踐中去,確保公安改革順利推進、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人民日報評論員)
編輯:水靈
關鍵詞:安全感 人民 滿意度 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