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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對部分金融機構降準置換中期借貸便利
新華社北京4月17日電(記者劉玉龍、李延霞)中國人民銀行17日決定,從4月25日起,下調部分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這些金融機構將使用降準釋放的資金償還其所借央行的中期借貸便利(MLF)。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對部分金融機構降準以置換中期借貸便利的操作,主要涉及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這幾類銀行目前存款準備金率的基準檔次為相對較高的17%或15%,借用MLF的機構也都在這幾類銀行之中。其他存款準備金率已經處在較低水平的金融機構不在此次操作范圍。
這位負責人表示,此次操作旨在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增加銀行體系資金的穩定性,優化流動性結構。人民銀行將繼續實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保持流動性合理穩定。
所謂中期借貸便利是央行提供中期基礎貨幣的貨幣政策工具,對象為符合宏觀審慎管理要求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采取質押方式發放,需提供國債、央行票據等優質債券作為合格質押品。(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金融機構 中期 央行 借貸 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