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4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98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總理 李克強
2018年3月19日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國務院令 第698號
copyright © 2004-2017 jiaxig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信息和各種專題專欄資料,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主辦單位: 人民政協報社 京ICP備09078172號 國新網許可證:101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