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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保障和提高教師地位待遇 為鄉村補充師資
五是 “互聯網+教師教育”創新行動。充分利用云計算、大數據、虛擬現實、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推進教師教育信息化教學服務平臺建設和應用,推動以自主、合作、探究為主要特征的教學方式變革。啟動實施教師教育在線開放課程建設計劃,遴選認定200門教師教育國家精品在線開放課程,推動在線開放課程廣泛應用共享。實施新一周期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引領帶動中小學教師校長將現代信息技術有效運用于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研究制定師范生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標準,提高師范生信息素養和信息化教學能力。依托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在職教師培訓信息化管理,建設教師專業發展“學分銀行”。
六是教師教育改革實驗區建設行動。支持建設一批由地方政府統籌,教育、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編制等部門密切配合,高校與中小學協同開展教師培養培訓、職前與職后相互銜接的教師教育改革實驗區,帶動區域教師教育綜合改革,全面提升教師培養培訓質量。深入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建設一流師范院校和一流師范專業,分類推進教師培養模式改革。推動實踐導向的教師教育課程內容改革和以師范生為中心的教學方法變革。發揮“國培計劃”示范引領作用,加強教師培訓需求診斷,優化培訓內容,推動信息技術與教師培訓的有機融合,實行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混合式培訓。實施新一周期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引領帶動高層次“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實施中小學名師名校長領航工程,培養造就一批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力、能夠在基礎教育領域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領軍人才。加強教育行政部門對新教師入職教育的統籌規劃,推行集中培訓和跟崗實踐相結合的新教師入職教育模式。
七是高水平教師教育基地建設行動。綜合考慮區域布局、層次結構、師范生招生規模、校內教師教育資源整合、辦學水平等因素,重點建設一批師范教育基地,發揮高水平、有特色教師教育院校的示范引領作用。加強教師教育院校師范生教育教學技能實訓平臺建設。國家和地方有關重大項目充分考慮教師教育院校特色,在規劃建設方面予以傾斜。推動高校有效整合校內資源,鼓勵有條件的高校依托現有資源組建實體化的教師教育學院。制定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建設標準。以優質市縣教師發展機構為引領,推動整合教師培訓機構、教研室、教科所(室)、電教館的職能和資源,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建設研訓一體的市縣教師發展機構,更好地為區域教師專業發展服務。高校與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依托優質中小學,開展師范生見習實習、教師跟崗培訓和教研教改工作。
八是教師教育師資隊伍優化行動。國家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大對教師教育師資國內外訪學支持力度。引導支持高校加大學科課程與教學論博士生培養力度。高校對教師教育師資的工作量計算、業績考核等評價與管理,應充分體現教師教育工作特點。在崗位聘用、績效工資分配等方面,對學科課程與教學論教師實行傾斜政策。推進職業學校、高等學校與大中型企業共建共享師資,允許職業學校、高等學校依法依規自主聘請兼職教師,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探索產業導師特設崗位計劃。推進高校與中小學教師、企業人員雙向交流。高校與中小學、高校與企業采取雙向掛職、兼職等方式,建立教師教育師資共同體。實施骨干培訓者隊伍建設工程,開展萬名專兼職教師培訓者培訓能力提升專項培訓。組建中小學名師工作室、特級教師流動站、企業導師人才庫,充分發揮教研員、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高技能人才在師范生培養和在職教師常態化研修中的重要作用。
九是教師教育學科專業建設行動。建立健全教師教育本專科和研究生培養的學科專業體系。鼓勵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自主設置“教師教育學”二級學科,國家定期公布高校在教育學一級學科設立“教師教育學”二級學科情況,加強教師教育的學術研究和人才培養。明確教育實踐的目標任務,構建全方位教育實踐內容體系,與基礎教育、職業教育課程教學改革相銜接,強化“三字一話”等師范生教學基本功訓練。修訂《教師教育課程標準》,組織編寫或精選推薦一批主干課教材和精品課程資源。發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課程指導標準》。開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教育課程和特殊教育課程資源。鼓勵高校針對有從教意愿的非師范類專業學生開設教師教育課程,協助參加必要的教育實踐。建設公益性教師教育在線學習中心,提供教師教育核心課程資源,供非師范類專業學生及社會人士修習。
十是教師教育質量保障體系構建行動。建設全國教師教育基本狀態數據庫,建立教師培養培訓質量監測機制,發布《中國教師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出臺《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認證標準》,啟動開展師范類專業認證,將認證結果作為師范類專業準入、質量評價和教師資格認定的重要依據,并向社會公布。建立高校教師教育質量自我評估制度。建立健全教育專業學位認證評估制度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完善教育碩士培養方案,聚焦中小學教師培養,逐步實現教育碩士培養與教師資格認定相銜接。建立健全教師培訓質量評估制度。高校教學、學科評估要考慮教師教育院校的實際,將教師培養培訓工作納入評估體系,體現激勵導向。
《計劃》要求,加大教師教育財政經費投入力度,提升教師教育保障水平。根據教師教育發展以及財力狀況,適時提高師范生生均撥款標準。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中央財政通過現行政策和資金渠道對教師教育加大支持力度。《計劃》還要求,開展督導檢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先進典型予以表彰獎勵,對實施不到位、敷衍塞責的,要追究相關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教師 教育 培養 培訓 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