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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的“熊事”引熱議 “熊孩子”是怎樣煉成的
又一則關于“熊孩子”的“熊事”在網絡上引起熱議。據錢江晚報報道,一位女孩爆料,她親眼目睹了親戚家的“熊孩子”試圖將孕婦推倒,而“熊孩子”的理由竟然是:“我看電視上孕婦摔了會流產,我就想看看推倒她會不會也流產。”
從心理學的角度,所謂“熊孩子”,指的是那些行為習慣養(yǎng)成不好,以自我為中心,漠視他人權利甚至做出反社會行為的兒童。既然是兒童,那么“熊孩子”的父母就負有不可推卸的教養(yǎng)責任。可以這么說,每一個“熊孩子”都是父母煉成的。
問題出在哪?說起來就兩個環(huán)節(jié)。
第一個環(huán)節(jié)是孩子1歲半到3歲的年齡階段。許多父母認為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還小,不諳世事,很容易疏忽他們。其實,從兒童發(fā)展的角度,1歲半的幼兒開始具備完整的自我意識,明白“我”和“世界”之間的分界。那么,該如何對待“世界”,就成了這個年齡階段幼兒啟蒙的關鍵問題。從家庭教育學的角度,這同時也是父母對孩子行為塑造的關鍵時期。
一般來說,無論父母或養(yǎng)護人是否有意識地對孩子的行為進行塑造,孩子也會從觀察和模仿父母或養(yǎng)護人的言行舉止,來學習和養(yǎng)成對待“世界”的行為模式。如果父母或養(yǎng)護人的言行舉止良好,那么,幼兒就會習得良好;如果父母或養(yǎng)護人的行為舉止粗魯,那么,幼兒就會習得粗魯。而且,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所習得的行為模式是一生社會化規(guī)訓的基礎。
可以說,“熊孩子”基本上都可以追溯到1歲半到3歲的幼兒階段,父母或養(yǎng)護人未能給孩子提供積極的示范,甚至給予孩子錯誤的示范或不當的處罰。
第二個環(huán)節(jié)是3到6歲孩子階段,積極行為的進一步鞏固,以及對不良行為的及時矯正。通常孩子3歲后開始進入幼兒園,在與老師、幼兒園同學交往互動中,勢必會出現(xiàn)各種在家庭中未曾出現(xiàn)的新情況,那么,父母就需要對孩子在新情境中的社會行為進行及時的鞏固和矯正。
一般來說,對3歲以上的兒童可以采取適當的懲罰,但必須清楚懲罰與錯誤行為之間是有因果關系的。例如,把同學的玩具損壞了,就要用給自己買玩具的錢來賠償,父母必須讓孩子清晰而明白地知曉接下來一個月不會買任何玩具的原因,是他把同學的玩具損壞了需要承擔賠償。
這樣,一方面,如果父母自身言行不當,對孩子的行為養(yǎng)成不以為然,那么煉出“熊孩子”就是高概率的事情;另一方面,如果錯誤地采取體罰的方式,也可能把孩子煉成“熊孩子”。
因為體罰通常伴隨有父母的憤怒情緒反應,通常情況下更可能令孩子,特別是幼兒感到不安和恐懼,進而使孩子退縮;暴力方式的體罰則讓孩子適應并學會了通過暴力來解決問題的行為模式。如果要細分,前一類“熊孩子”在父母跟前與背后都同樣專橫跋扈;而后一類“熊孩子”在父母跟前傾向于壓抑,但在背后就呈現(xiàn)出截然相反的行為失控傾向。
看吧,“熊孩子”在進入小學接受公共教育之前基本就已經被父母練就,而父母想避免自己的孩子人見人煩,多少需要懂點教育學和心理學的常識,特別是行為塑造和行為矯正的基本方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熊孩子 孩子 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