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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創新醫療監管 提升群眾就醫獲得感
編者按:新時代,新征程。隨著我國醫療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各地紛紛加快探索特色醫改之路,不斷增進群眾健康福祉。地方醫改取得哪些成績,下一步將有哪些重要規劃?新華網特別推出“醫改新進程”專欄,聚焦各地醫改新亮點。
本期作者/四川省醫改辦主任、省衛生計生委主任 沈驥
為切實管好醫院,管住醫生,規范醫療行為,四川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著力構建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行為信息化監管機制(以下簡稱醫療“三監管”),重點監控病床使用率、雙向轉診、醫師日均診療量、抗菌藥物使用率、藥占比、耗材占比等核心指標,實現對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和醫療行為實時、動態、全程信息化監管,促進醫療機構落實功能定位、醫務人員嚴格規范執業、醫療行為合理有效和群眾滿意度持續提升,努力探索醫療綜合監管制度創新的“四川模式”。
建立統一監管平臺
2017年1月,四川省開發建立了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行為動態監測分析信息系統,陸續接入32家省級監管醫療機構、83家市級醫療機構、424家縣級醫療機構的HIS系統,2018年將全面接入民營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機構,實現省、市、縣、鄉四級醫療機構信息化監管全覆蓋。
按照“統一標準、有序推進、分級監管、安全可控”的原則,該平臺依托各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綜合利用統計直報系統、醫保系統、藥械采購監管平臺、醫師網上注冊登記等數據,結合疾病診斷相關分組、疾病風險調整、大數據挖掘等方法,定期對醫療機構門診用藥、住院用藥、醫療費用、抗菌藥物使用、高值耗材使用等指標進行分析,對出現預警指標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責成核查整改,并組織裁定處罰。
科學設置監管指標
出臺了《關于加強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行為信息化監管工作的意見》和《關于印發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行為信息化監管指標的通知》等文件,首批從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行為三個方面設置了26個核心監管指標。
對醫療機構的監管,主要從機構資質、人員配置合理性、醫療費用合理性等8個方面進行重點監管。
對醫務人員的監管,主要從醫務人員資質、醫生處方權限、月工作量負荷、月醫療費用水平等8個方面進行重點監管。
對醫療行為的監管,主要從不合理醫療費用、不合理處方、不合理藥品使用等10個方面進行重點監管。
三者相互關聯,其中醫療行為監管是基礎,一段時間累計的醫療行為反映醫務人員執業狀況,醫務人員和醫療行為的綜合指標反映醫療機構運行狀況。
構建全程監管機制
制發《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行為信息化監管制度實施指南》和《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行為信息化監管醫師記分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等文件,采用標值監管、離群監管、趨勢監管、風險監管等四種主要監管手段,建立了數據采集、數據分析、核實整改、現場調查、裁定判決、責任追究“六項監管機制”。
抽調相關領域專家423名,成立了數據分析組、現場核查組和裁定判決組,采用“日采集、周分析、月查處”的工作流程,省、市、縣三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分別對管轄的醫療機構開展數據實時采集、數據動態分析、責成醫院核查整改和對相關機構、人員裁定處罰等實質性監管工作。
取得階段監管效果
醫療“三監管”平臺建立以來,省級平臺累計采集分析數據12億余條,組織開展現場調查核實183次,整改不規范醫療行為3.8萬余條,判定不合理醫療行為262例,處罰醫務人員164人次。市級平臺發現疑似問題線索10105條,組織現場核查21批次,整改不合理醫療行為8408例,裁定判決不合理醫療行為163例,處罰醫務人員33人。隨著醫療“三監管”工作的深入,對醫療機構形成了較強的震懾作用,倒逼其加強管理和規范服務,不合理醫療行為線索開始下降。
醫療服務關乎群眾生命安全,必須實施最嚴格的監管制度,任何時候都不能有絲毫懈怠。醫療“三監管”是醫療服務全要素、全流程、全方位監管的方式創新,是醫療衛生服務綜合監管的核心制度。下一步,四川省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積極開展綜合醫改試點工作,加快完善醫療“三監管”機制,保持監管高壓震懾態勢,推動醫療機構由“要我監管”向“我要監管”轉變,嚴格監管、嚴肅懲處“大處方”“濫檢查”“泛耗材”等違規醫療行為,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就醫獲得感、信任感和幸福感。
編輯:趙彥
關鍵詞:四川 醫療監管 四川醫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