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開庭,網絡資料圖)
東窗事發后,支付寶、微信交易記錄被作為證據,證實向葉唐、王博、張蓉、林興的行賄事實。
在開庭審理過程中,這名小伙子對于上述事實亦無異議并認罪。
法院認為,肖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28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依法應當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法院根據他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等,適用緩刑確實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依照規定,認定其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行賄者隊伍 95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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