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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類為何難推廣
和往常一樣,家住黑龍江哈爾濱市某小區的孟先生吃完晚飯后,把生活垃圾丟在了單元樓門口的垃圾桶里。提到為什么沒有垃圾分類時,孟先生表示,“雖然有點嫌麻煩的因素在,但主要還是小區垃圾分類桶配置不合理。”據孟先生介紹,每棟單元樓門口都放著寫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字樣的兩個垃圾桶,但垃圾桶的容量都很小,中看不中用,“不可回收”桶很快被廚余垃圾塞滿了,住戶們只好把廚余垃圾扔到旁邊的“可回收”桶里,“久而久之,大家也就隨意扔了。”
而住在哈爾濱市另外一個小區的韓女士告訴記者,“之前宣傳過垃圾分類的事,我家也堅持了一段時間,可回收的和不可回收的分別放在兩個袋子里。后來,我發現保潔都是將分好類的垃圾一股腦兒放在一個箱子里。我們在家分好,人家收的時候又混在一起,這不是做無用功嘛。”韓女士抱怨。
垃圾分類和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關,但生活垃圾分類實行多年,效果卻不理想。“生活垃圾分類,從住戶到物業、運輸、處理是一個完整的鏈條,哪個環節出問題,整體效果都會大打折扣。”哈爾濱市一小區物業經理李先生曾在多個小區工作過,他對于垃圾分類深有感觸,“在垃圾分類工作中,物業起著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但物業是個公司,經濟效益是第一位的。”
李經理坦言,對垃圾分類就意味著增加運營成本,物業要多配備保潔人員,還要制作各種宣傳材料,臨時堆放垃圾的地方也得適度改造,匹配垃圾分類后的存放需要。“在不提高物業收費標準的情況下,需要政府政策和資金的支持。此外,還得住戶配合,垃圾清運車輛也要‘桶裝車載’,這些都需要政府加大支持力度。”
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前,在部分重點城市的城區范圍內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方案》明確,實施區域內的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作為主體,負責對其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同時要求政府引導居民自覺、科學地開展生活垃圾分類,但并沒有提出強制性的要求。
日前,記者從黑龍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了解到,黑龍江已經在省直機關率先開展了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充分發揮公共機構示范引領作用。
“垃圾回收容器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制定配備標準,省財政集中核銷,目前已經在省直各機關中全面覆蓋。”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節能處科長羅佳春介紹,省政府機關食堂引進了餐廚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理設備,并作為試點向全省鋪開。同時,鼓勵全省就餐人數1000人以上的單位食堂全部使用餐廚垃圾處理設備。
黑龍江在推進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工作中,要求各單位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與具備資質的垃圾回收公司簽訂處置合同,由企業承擔各機關辦公區各類垃圾的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工作。“我們還通過各類媒體平臺向全省黨政機關公共機構發出倡議,向機關干部職工普及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有關知識,強化意識提升。”
“無論公共機構還是居民小區,最關鍵的一點是政府應做好不同類別生活垃圾回收率的評估工作。”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總工程師徐海云建議,“哪些回收率高、哪些回收率低,政府應該有個底。在這個基礎上,和現有的垃圾回收渠道進行對接融合。比如有害垃圾回收要和危險廢物的回收統籌起來;可回收物回收要和目前廣泛活躍的廢品回收體系對接融合,提高回收效率。同時,更加注重用經濟手段刺激推動居民小區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垃圾 分類 生活 居民